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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太和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5 年份:2025 大小:49.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9:0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2:25

8 阜阳太和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1·11”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阜阳市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 2 -

(二)事故单位生产工艺......................................................................................... - 3 -

(三)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 6 -

(四)事故发生经过................................................................................................. - 6 -

(五)事故现场情况................................................................................................. - 7 -

(六)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14 -

(七)天气情况....................................................................................................... - 14 -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 15 -

(一)事故信息报告情况....................................................................................... - 15 -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15 -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 16 -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17 -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8 -

(一)直接原因分析............................................................................................... - 18 -

(二)检验鉴定情况............................................................................................... - 19 -

(三)间接原因分析............................................................................................... - 19 -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20 -

(一)事故企业....................................................................................................... - 20 -

(二)有关监管部门............................................................................................... - 20 -

(三)地方党委政府............................................................................................... - 22 -

五、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22 -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人员(3 人)................................................ - 22 -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 家)............................................................ - 24 -

(三)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 - 24 -

六、事故主要教训................................................................................................... - 24 -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 26 -

2025 年 1 月 11 日 07 时 08 分许,太和县税镇镇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 2 人死亡,1 人救火过程中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702.924 万元。

事故发生后,王清宪省长批示,抓紧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认定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防止舆情炒作。费高云常务副省长批示,请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导阜阳市做好善后处置和原因核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冬季消防安全责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覃卫国副省长批示,请阜阳公安机关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做好舆情监测管理。刘玉杰书记批示,坚决落实清宪省长和高云常务、卫国副省长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市应急、消防、公安、纪委监委、太和县政府等成立调查组依法调查、严肃问责;切实做好善后安抚工作,严防舆情;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隐患;请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冬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胡明文市长批示,立即落实省长的批示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皖政办秘〔2023〕43 号)《阜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阜政办秘〔2023〕3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市消防救援局牵

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和太和县人民政府组成的太和县“1.11”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单位的大量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同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经调查认定:阜阳太和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1.11”火灾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火灾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1],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马庙村委会前洼张村,公司共有3名股东,分别为李明(占股 46%)、李玲(占股45%)、刘*(占股9%)。厂区内建有成品仓库、生产车间、膨化车间等建筑(如图1)。其中生产车间 16600m2,全自动生产线3条,员工共50多人,主营初级农产品(玉

[1]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永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JMM3L,成立日期:2021年 3 月 1 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ISO22000:2018,其 HACCP 体系管理符合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认证覆盖范围:膨化食品(焙烤型,花色型,气流膨化型)的生产(一楼、二楼车间)。

米、小麦、大米)深加工制品,主要生产米花糖系列膨化食品。涉事厂房属于钢结构建筑,建于2021年,2022年9月投入使用,由太和县华东钢结构有限公司施工,所使用的土地原为张*轮窑厂工矿用地,地类为建设用地。2024年2月19日,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与太和县税镇镇马庙村委会签署租赁协议,太和县税镇镇马庙村村委会同意将其位于马庙村委会前洼张自然村南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原窑厂用地)共计26亩出租给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2032年2月20日止。经调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手续。

〔图〕膨化车间连廊成品仓库生产车间一层办公楼传达室□传达室自动门自动门\n

图1 事故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二)事故单位生产工艺

玉米原料主要经过膨化工段、筛选工段、搅拌工段、烘烤工段、冷却工段、内包工段,生产成袋装的爆米花(如图2)。

  1. 膨化工段:玉米原料在膨化车间放入膨化机内膨化成爆米花的半成品。
  1. 筛选工段:爆米花的半成品通过管道传送,进入二楼生产车间的筛选机进行筛选。
  1. 搅拌工段:筛选后的爆米花进入搅拌机进行加糖加油。
  1. 烘烤工段:搅拌工段后爆米花通过传送带进入多层隧道炉进行烘烤。
  1. 冷却工段:烘烤完的爆米花在传送带上振动,同时风机会把热量带走,从而实现冷却效果。冷却工段的传送带为一层,长度 9.0m。
  1. 内包工段:冷却完的爆米花通过包装机进行包装。

〔图〕出化机膨化机膨化机输送40膨化北,①膨化工段玉1米原料在膨膨化化爆车间放入机内膨化成米花的半成品。电梯天桥50米路面②筛选工段:爆安全门5米熬糖工艺人梯米花的半成品自通过管道传送筛上糖机输送机男换鞋进入二楼生产25车间的筛选机9.975-女

图2 事故厂房二层平面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三)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董事长李明为企业最高管理人和决策人,承担公司管理责任,执行公司决策;厂长董为生产负责人,全面主持管理、生产经营工作;消防主管朱负责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技术主管徐负责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销售主管韩龙负责推动合理的生产规划,对外销售产品;采购主管赵伟负责采购原料;财务主管马青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该公司称因消防主管朱在救火中去世,公司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资料以及会议记录等所有资料被烧毁灭失。因此其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法规标准的贯彻执行仅有文件说明,均无实际证明材料。

事故车间为生产车间,事故部位为烘烤工段的 1 号多层隧道炉进料口区域。生产车间员工分白班和夜班,一班次时长 12 小时,每天早晨六点钟换班,事故发生时生产车间有 19 人,其中员工 17 人,机修工 2 人。1 号多层隧道炉自 1 月 1 日下午 6 时连续运行,车间主任李荣负责生产车间生产管理,机修工刘成和张*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1 月 11 日 07 时 06 分许,生产车间副主任邹文在打扫卫生时闻到有异味,向附近的生产车间主任李荣汇报,李*

荣和邹文一起前往烘烤工段查看,发现 1 号多层隧道炉南部有异常冒烟的情况,李荣随即安排邹文去找机修工刘成。07 时 07 分许,刘成进入烘烤工段查看,由于烘烤工段南北跨度大(约 55m),看不清具体情况,便前往机修办公室找手电筒。07 时 09 分许,刘成携带手电筒从机修办公室返回到烘烤工段,发现 1号多层隧道炉北侧有明火,立即关闭了最上层传送带和燃烧机,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07 时 09 分 25 秒,搅拌工段员工李发现火光透过 1 号多层隧道炉北侧隔墙洞口映射到地面上,随即喊人救火;机修工张听到呼喊后,进入烘烤工段看到 1 号多层隧道炉北侧上方有火光,随后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07 时 13 分许,员工范敬听到呼喊声从烘烤工段出来,通过北侧楼梯下至一楼去关闭天然气阀门。07 时 14 分许,生产车间副主任邹文、员工张等人携带灭火器进入烘烤工段灭火。监控视频显示,07 时 16 分 24 秒,内包工段南侧出料口出现明显火光;07 时 17 分 14 秒,生产车间主任耿丽在内包工段看到出料口火势增大,随即关闭了第二层和第三层传送带;07 时 18 分 06 秒,内包工段南侧出料口火势处于猛烈状态,内包工段积聚大量浓烟;07 时 18 分 50 秒,二层生产车间灯光全部熄灭。07 时 26 分许,视频监控断电。

(五)事故现场情况

  1. 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起火建筑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南侧为水泥空地,西侧为水

泥道路和空地,东侧为成品仓库,北侧为相邻的膨化车间(与起火建筑二层采用钢结构连廊连接)(如图3)。生产车间为2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高度约13m,建筑面积约8300m$^{2}$,一层为成品临时仓库(局部办公),二层为生产车间(内设办公室、化验室、生产设备等)。该建筑内设置2部疏散楼梯,配置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局部设置应急照明灯,厂房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

该建筑一、二层局部设置应急照明灯,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一层为仓库,储存的多为成品爆米花。二层作为食品生产车间,按照洁净厂房设置,消防排烟达不到规范要求。该建筑定性为丙类性质厂房,厂房内未设置消防水池泵房,室外消火栓采用水井作为消防水源。起火一层南北两侧各有一个安全出口,二层车间南北两侧各有一个敞开式钢架疏散楼梯,外窗未设置广告牌,防盗窗。

〔图〕成品仓库膨化车间\n

图3 起火建筑周边环境图

厂房一层未过火、内部有轻微烟熏(如图4)。

〔图〕插图

图4 生产车间一层未过火内部轻微烟熏

二层整体过火,屋顶外部烧损变形变色,中部区域烧损坍塌,其他部位烧损变形未坍塌(如图5)。利用无人机航拍画面可见二层生产车间烧损情况,该生产车间南北长约104m,东西长约40m,屋顶变形变色严重处为多层隧道炉上方(如图6)。生产车间外立面二层上部烧损变形变色向下渐轻,一层外立面未变形变色(如图7)。

〔图〕北一学香场东西大卖场入口南\n

图5生产车间顶部俯瞰图(南北方向)

〔图〕为1分购户房面烧损变色变形情况\n

图6生产车间顶部俯瞰图(东西方向)

〔图〕插图

图7生产车间外立面图

二层钢结构烧损程度北部重于南部,二层东西走向共三排H形承重柱,中间H立柱烧损变色漆面剥离自北向南渐轻(如图8)。主梁过火变色漆面剥离西部重于东部,檩条过火变色、变形弯曲西部重于东部(如图9)。二层西部南北走向设置三条生产线,从东向西数编号为1.2.3号多层隧道炉生产线,1号多层隧道炉过火金属变色重于2号(如图10)。1号多层隧道炉自北向南过火变色渐轻位置渐高(如图11)。1号多层隧道炉上部风管过火变色自北向南渐轻,风管北部上方烧损变色漆面剥离(如图12)。北侧玻璃门烧损重于南侧玻璃门,玻璃门内侧烟熏重于外侧。1号多层隧道炉北侧玻璃门内、外侧烧损情况,内侧烧损、烟熏情况重于外侧(如图13)。1号多层隧道炉自北向南第三块铁皮为金属加热风管,上下排列三排,每排两个,最上排内壁烧损变色涂层剥离重于下面两排。上排的金属管内部涂层烧损脱落,金属管内侧靠北侧烧损重于南侧(如图14)。

〔图〕插图

图8二层火灾现场细部图

〔图〕插图

图9二层火灾现场细部图

〔图〕12\n

图10多层隧道炉过火情况

〔图〕插图

图111号多层隧道炉上部过火情况

〔图〕插图

图121号多层隧道炉上部风管过火情况

〔图〕插图

图131号多层隧道炉北侧玻璃门内、外侧烧损情况

〔图〕插图

图14 1号多层隧道炉金属加热风管过火情况

综上所述,火势由1号多层隧道炉北向南蔓延,炉内部烧损重于外侧,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公司生产车间二层西北部1号多层隧道炉北部。最先起火点位于1号多层隧道炉北部进料口附近区域。过火面积约400 m $^{2}$。

2. 伤亡人员分布情况

1号为一名女性,面部朝下,头部位置在南侧,脚部位置在北侧,被发现时距东侧墙约3.6米,头部距离南侧墙约0.45米,脚部挨着北墙。

〔图〕非F路面1号死者米0门女换办公室化验室3号死者清手-0紧商动门新增内包车图血子简机电子释部升输送2号死者动门生产车设管吃梯自动40米化车询5000a门0。O文式包监机强升机开储机包装机升机路面外场地烤炉-冷邮机送机化机包装机开机提升机区数糖

图15 伤亡人员分布情况

(六)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救火过程中不幸遇难。

2.直接经济损失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计算,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2.924万元(其中人身伤亡支出458万元,直接财产损失243.624万元,火场现场处置费1.3万元)。

(七)天气情况

根据太和县气象局提供资料,2025年1月10日-11日,税镇镇区域站无雷雨天气,无降水量,风力四级左右。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报告情况

07 时 31 分 03 秒,路过群众(姓名:陶*来,报警号码:152****5761)发现火灾,使用手机拨打 119 火警电话;阜阳市消防救援局 119 指挥中心接警后,随即调派太和县消防救援局出动救援。07 时 44 分,市消防救援局 119 指挥中心向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转警。07 时 47 分,太和县消防局电话通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迅速赶往现场;08 时 34 分,在前往事故现场的路上向阜阳市应急局电话报告火灾初步情况;10 时 46 分,太和县应急局当日带班人员向市应急局书面报送《事故快报》;10 时 58 分,向阜阳市应急局报送《事故续报》,更新事故救援最新进展情况;16 时 34 分,太和县应急局汇总相关信息,向阜阳市应急局报送《事故续报 2》,书面报告事故救援整体情况;18 时 41 分,太和县应急局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报送。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 消防部门。2025 年 1 月 11 日 07 时 31 分,阜阳市消防救援局 119 指挥中心接警后,先后调派 4 个消防救援站和税镇镇、皮条孙镇、高庙镇 3 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共 14 车 64 人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遂警出动,同时启动阜阳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公安、医疗等联动力量迅速响应。市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人先后向阜阳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人电话报告事故信息。07 时 41 分,税镇镇、皮条孙镇和高庙镇政

府专职消防队先后到场。08 时 05 分许,太和县国泰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08 时 07 分许,界首增援力量到达现场。08 时 30分,临泉增援力量到达现场。08 时 55 分许,火势得到基本控制。

09 时 14 分,颍泉增援力量到达现场,负责对前车进行供水。09时 20 分许,阜阳市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部到场后,听取情况介绍,侦察掌握现场情况,接管指挥权实施统筹指挥,调整现场指挥任务分工,按照救人、灭火、供水等不同任务加强现场指挥力量。09 时 25 分许,外围明火被扑灭,二楼内部由于吊顶和墙面坍塌,明火难以扑灭,救援力量携带破拆器材进入内部搜救并清理火场。09 时 26 分,搜救出第 1 人;09 时 28 分,搜救出第 2人;13 时 30 分,清理火场时发现 1 人。15 时 26 分,现场情况处置完毕,增援力量陆续返回。17 时 12 分,参战人员全部归队。

  1. 公安部门。07 时 44 分,太和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到市消防救援局 119 指挥中心转警。07 时 45 分,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向税镇派出所下达出警指令,并调派旧县派出所、蔡庙派出所、交管大队三角元中队等周边警力联动到场,维持秩序、协助处置。07 时 57 分,税镇派出所首批警力到达现场。
  1. 应急部门。08 时 40 分,县应急局带班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县消防救援局全力进行现场救援、排查失联人员,并协助公安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07 时 36 分,太和县 120 急救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急救车

赶赴现场,07 时 58 分许,首辆急救车到达现场,将 3 名伤员转送太和县人民医院医治。

事故发生后,太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武峰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并电话报告阜阳市委、市政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邵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晓东,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建华分别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安排善后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建华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武峰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太和县“1.1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医疗救助、舆情处置四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现场救援处置和事故调查、死亡人员家属安抚、受伤人员救治、网络舆情监控和解答等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评估:事故发生后,太和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了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开展有序,有效防止次生事件发生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善后工作稳妥,未发生网络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也暴露出事故地点周边救援力量薄弱的问题。距离火灾现场最近的救援队伍为税镇镇专职消防队,首批出动 1 车 3 人,未配备空气呼吸器等内攻装备,且消防车辆老旧,载水量较少,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

到场后只能初期阻止火势继续蔓延,且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加之该着火建筑为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首战力量到场后无法实施内攻救援。最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距离事发地 20 公里,行车时间约 30 分钟。在信息报送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事故信息报送按照相关要求基本做到及时、有序,但在互通灾害事故信息上需要进一步强化。县直部门重大信息会商统筹机制不健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应急、卫健、公安等部门都动态上报了事故信息,但部门之间未充分沟通,在时间和口径上存在偏差。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通过查阅资料、询问谈话、现场勘验、视频分析鉴定,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可以排除放火、雷击、外来火源、遗留火种、自燃、小孩玩火、电气故障等因素引发火灾的可能,综合分析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1 日 07 时 08 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自东向西第 1 个(1 号)多层隧道炉北部,起火点位于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 1 号多层隧道炉北部进料口区域,起火原因为 1 号多层隧道炉在生产中内部爆米花、糖、油等物料起火蔓延引发火灾。

火灾发生后,王真、刘英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未在第一时间疏散避险,错失逃生最佳时机,仓库管理员朱*在救援过程中在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二)检验鉴定情况

  1. 依据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太和公(病理)鉴字〔2025〕1 号、2 号),王真、刘英和朱*三人系生前烧死。
  1. 依据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皖清合司鉴〔2025〕声像鉴字第 006 号),检验视频中出现烟气和明火时间:视频中出现烟气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5-01-11 07:01:56”,出现明火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01-11 07:08:01”。检验视频中起火部位:位于 1 号烤炉北侧区域,且具有一定高度。

(三)间接原因分析

  1.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起火建筑未按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楼梯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起火建筑内部结构复杂,火灾发生后烟气无法有效排出,人员受烟气影响,无法准确找到疏散通道逃生。
  1.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涉事企业检查时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进行复查和督改。税镇镇派出所履

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不力。税镇镇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企业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手续;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按要求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未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关监管部门

  1.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及《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职责,未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未依法查处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1.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

筑法》[4]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5]和《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6]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部门职责,未对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涉事建筑未经许可施工、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进行查处,导致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成为监管盲区。

  1. 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未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7]和《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8]要求,有效指导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对涉事企业检查时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进行复查和督改。

  1. 太和县公安局税镇派出所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0]及《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11]等有关规定认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 51 号、【2023】第 58 号)第三条之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6]《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中建筑施工领域子方案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7] 《安徽省消防条例》(本条例自 2022年 9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九条之规定: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邮政、宗教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系统、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 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股职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工业企业安全产业发展。指导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1] 《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8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下列消

真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12],由政府专职消防员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且存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未签字、代替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未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等问题。

(三)地方党委政府

税镇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对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日常检查、管控督改不力。

五、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人员(3 人)

  1. 李*明,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占股 46%)。

未经许可私建厂房,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未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13]、《机关、团

防安全职责:(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下,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依法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四)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12]《安徽省消防条例》(2022 年修订)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4]的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 董*,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厂长),负责日常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作为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未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15]的职责,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期间未严格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16]的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 张,股东李玲(占股 45%)的丈夫。作为实际控股人,参与单位管理工作,在建设厂房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办理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所需相关许可手续。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人员如司法机关处理不构成犯罪的,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 家)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消防救援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安徽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 11 名公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移交给太和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责成马庙村委会向税镇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税镇派出所向太和县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税镇镇人民政府、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太和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从火灾事故原因看,事故企业法律观念淡薄,重效益、轻安全,“未批先建”的行为长期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深入、不全面,未有效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致使火灾发生时造成人员死亡。

(二)属地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事故暴露出,属地政府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没有真正从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没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部分领导干部发展理念和政绩观还存在偏差,对企业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建设问题和安全风险“看不见、抓不住”,致使风险越积越大、问题越来越多,最终酿成事故。

(三)行业部门监管宽松软虚。打击违法建设和乡镇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有一个关口把住就能够切断事故链,但在这起事故中,县、乡(镇)有关方面源头把关不严、日常监管失控。部分行业部门只注重部署、不注重实效,督导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导致事故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多轮次督导检查中均未能被发现整改,隐患治理工作未取得实效。

(四)基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这次事故暴露出基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基层安全专职力量较为薄弱、专业能力尚存短板。乡镇从事日常安全工作的人员大多身兼数职且缺乏专业知识,发现隐患问题能力不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标准不掌握,导致部分风险隐患发现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渗透力不够,部分单位、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太和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办法治本。要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强化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任务“两张清单”,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尽责。要着力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的根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和边界,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共治合力。

(二)加强企业安全源头管控,完善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太和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针对在乡村兴办企业这样的社会需求,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式地禁止,关键是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既要支持帮助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广开生产经营发展门路,又要保障其安全无忧。要针对已投产投运的生产经营单位无土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突出问题,抓紧排查、摸清底数,尽快研究、系统解决此类乡镇企业“先上车后买票”形成的安全问题,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留下后患。

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源头管控,从规划用地、立项备案、建设施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供电供水等多个环节,建立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规上、不管规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错误行为,坚决消除中小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盲区漏洞,防止责任悬空。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互通情况。

(三)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太和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围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抓好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三个全链条”,扎实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吸取这起事故教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紧盯行政审批、责任落实、日常管理、消防设施、教育培训等 5 类、32 项突出问题,对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

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厂中厂”“园中园”等重点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乡镇企业、扶贫车间、家庭式作坊等低设防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精准发力、重拳除患,推动限期整改,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等职能,强化对各类专项行动的综合调度,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研判、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共享互通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自查,建立场所底数、隐患、整改“三清单”,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要落实落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做到消防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到位。

(四)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太和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阜阳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改革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要按照既定部署,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和装备配备,建好用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切实做好基层火灾防范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其履职防范能力,做到小切口、真管用。要组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及部门和有关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把消防

安全培训不到位当成事故隐患来抓,督促乡镇企业、扶贫车间、家庭式作坊等场所,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常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素质。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5/2025_阜阳太和徽尝香食品有限公司1·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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