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云南临沧耿马勐永镇2·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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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永镇“2·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目录
一、基本情况 $\ldots$ 1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ldots$ 2
(一)事故发生经过。 $\ldots$ 2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ldots$ 2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ldots$ 3
(一)起火原因。 $\ldots$ 3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ldots$ 3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ldots$ 4
(四)火灾性质。 $\ldots$ 4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ldots$ 4
(一)属地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 $\ldots$ 4
(二)村(社区)群众性工作不到位。 $\ldots$ 5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ldots$ 5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ldots$ 6
(一)扛实工作责任。 $\ldots$ 6
(二)加强宣传教育。 $\ldots$ 6
(三)推动群防群治。 $\ldots$ 7
(四)强化联合监管。 $\ldots$ 7
勐永镇“2·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2月17日22时50分许,耿马自治县勐永镇**村委会赖某某户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姓名:赖某某,男,身份证号:5335271977"),1人轻伤(姓名:赖某某,男,身份证号:5335271943**)。过火面积约66 $m^2$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6855元;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7455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26年2月18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勐永镇“2·17”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事故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现场模拟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勐永镇********村委会赖某某户,为村民自建房,
二层(二贴柱子墙挑梁)土木结构,坐西朝东,占地面积约66 $m^2$,楼板为木质横梁和层板,总建筑面积约112 $m^2$。建筑一层设有三个房间和外走廊,中部堂屋和北侧房间无墙体分隔,有腊肉、大米、玉米、啤酒和两张铁架床等物品;南侧卧室无房间门,内部摆放太阳能集热管、衣物和一张木质床等物品;外走廊卧室摆放一张木质床,外墙使用竹篾和泥土搭建而成。整体建筑过火,北侧为空地和树林,南侧毗邻厨房和旁边住户,西侧为耕地,东侧为院子。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2月17日23时15分许,邻居冯某某在倒洗脚水时发现赖某某房屋起火并将情况告知其丈夫杜某某,23时18分,杜某某前往赖某某居住的新房告知老屋发生火灾,后杜某某、赖某某、赖某某、张某某等人赶往火灾现场进行救援,岩根组组长袁某某到场后切断赖某某户家的电源,组织在场的群众利用水桶对火势进行扑救;2月17日23时20分许,冯某某从外走廊救出赖某某,因火势较大、此时房屋烧塌,救援人员无法进入赖某某(死者)卧室及堂屋开展救援,火灾致使在卧室的赖某某死亡。2026年2月17日23时23分,报警人陶某某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 灭火救援情况。2026年2月17日23时23分,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耿马自治县勐永镇****村委会赖某某户发
生火灾”,接到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配后,立即调配耿马自治县勐永镇政府专职队、甘东消防救援站前往处置。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火灾调查处置工作。
- 当地政府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批示,同时启动耿马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开展灭火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起火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综合分析认定:起火部位于赖某某户正房南侧卧室木质床尾部区域;起火原因系赖某某酒后卧床吸烟,烟头落于床铺引燃被子、床边衣物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所致。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 起火房屋火灾负荷大。死者卧室、堂屋内堆放衣物、床被等可燃、易燃物品;烟头引燃周边可燃物后,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成灾。
- 建筑耐火等级低。起火建筑顶承重结构为木结构,二层楼板为木梁、木质层板,入户门两侧为竹篱笆墙,二层、屋顶横梁均为木质,起火后火灾蔓延迅速,短时间造成屋顶垮塌,影响人员搜救。
- 初期处置不力。村组未建设消防给水灭火系统,发生火灾后,群众扑火采用水桶、水盆等,对已蔓延扩大的火势的灭火效率低。
- 火灾发现晚、报警晚。2026年2月17日23时15分许,冯某某发现赖某某户发生火灾后,此时火势已较大,后立即对在外走廊卧室的赖某某开展施救,人员救出后,让在场人员陶某某进行报警,火灾报警时间为2026年2月17日23时23分。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 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在死者赖某某卧室现场勘查中发现,打火机、三种烟盒,反映出日常有在卧室卧床吸烟的习惯。
- 死者处于醉酒状态。通过提取死者心脏血液,并送检,死者心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高达385.82mg/100ml,说明火灾发生前、发生时死者赖某某处于醉酒状态。
- 伤者行动不便且饮酒。受伤人员赖某某年龄83岁,火灾前行动能力、听力和视力弱,发生火灾前有饮酒情况。
- 吸入有毒烟气、烧伤烧焦致死。火灾发生后,因处于醉酒状态,死者吸入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烟尘颗粒,导致中毒、窒息,加之火发展迅速,最终被高度烧伤、烧焦致死。
(四)火灾性质。
经调查认定,勐永镇“2·17”火灾是一起因赖某某酒后吸烟过失引发的一般火灾事故。
四、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属地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勐永镇人民政府法定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经常,特别是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工作、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不坠底。二是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不到位。三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1
(二)村(社区)群众性工作不到位。在火灾发生后,帮令村委员会能够积极发动群众开展自救工作,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不足:一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村居民消防安全公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对重点人群管控不到位,对“老弱病残、弱势群体”家庭消防安全防治工作开展不到位,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较大改进空间。三是未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村组未结合需要,建立志愿消防组织。2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死者赖某某过失引发火灾,为本次事故的责任人,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勐永镇人民政府为亡人火灾发生的属地政府,督促村
(社区)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不到位。建议由勐永镇人民政府向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帮令村委会对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督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勐永镇人民政府对帮令村委会进行警示约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扛实工作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范围领导责任,全面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常消防隐患排查和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宣传村居民卧床吸烟、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动火、电气线路老化、“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等典型火灾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意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二是提高宣传针对性。依托应急广播,定期发布防火通告,加大消防宣传频次,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为村居民普及防火常识、初期火灾扑救常识、自救逃生常识、消防宣传器材使用方法等。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宣传。坚持把弱势群体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身体不便、老弱病残、酗酒等人群家中监护人
开展精准“入户式”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推动群防群治。一是组织实施实训。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员等开展消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二是提高前哨队伍能力。加强乡(镇)政府专职队建设,各类单位、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广泛动员群众就近参与村(社区)消防志愿服务,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是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六个全覆盖”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明确专(兼)职防火员,做好村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单位和居民家庭开展自查自改。
(四)强化联合监管。一是落实行业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3}$加强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沿街门店、单位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宣传提示,积极推动“九小场所”、家庭安装独立感烟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做好火灾和应急疏散
处置能力培训。二是强化源头把关。加强村(社区)消防源头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审核把关资格条件。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发动乡(镇)消防工作站、网格员、志愿者等,着力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出口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在楼道充电停放等隐患。四是提高消防执法质效。督促相关单位、人员落实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隐患久拖不改问题,由乡(镇)移交消防、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联合督促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