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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扬州仪征金陵船舶8·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20.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7:2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54:48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机动车船舶场所/工业厂房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原因/电气故障原因/用火不慎原因/违章动火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江苏年份/2026

title: 扬州仪征金陵船舶8·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较大

扬州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8·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RL: https://yjj.yangzhou.gov.cn/zfxxgk/fdzdgknr/ywgz/sgdcbg/art/2026/art_b80b82500c704dcb956efb83ec8ea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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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5

日,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96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安委会对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由

扬州市应急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

市

工信局、

市

消防支队、

市

总工会和仪征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邀请

市

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参与,并聘请行业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认定,

扬州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8·5” 火灾事故是一起

外包

单位

未经审批违章动火,

生产经营单位

未充分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

,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属地

安全

管理

不严格,

导致的

较大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

单位情况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民用船舶、船舶附件、金属结构件、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修理

等

。

仪征正翔船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船舶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劳务服务。

2024 年

12

月

2

日,正翔公司与江苏金陵签订《船舶工程建造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为船舶分段建造

,

正翔公司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和现场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

生产

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

江苏金陵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二)相关单位情况

1

. 南京友谊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船舶通用零部件加工、修理;提供劳务服务等。

仪征同景船舶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喷涂加工;劳务服务等。

仪征博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淮安鑫星德钢结构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仪征新苏海船舶有限公司和扬州金陵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等均为江苏金陵的

外包施工

单位,均与江苏金陵签订了合作合同和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三

)涉事船舶有关情况

涉事船舶为单机单舵汽车滚装运输船,总长 199.99

m

,型宽 37.7

m

,

最

高

15 层

(部分 5 层)

,

编号为 SA7400PCTC-1

,

该船设 LNG 罐舱

1

个,罐舱内置

LNG

燃料罐

2

个,罐体表面

由里向外

喷涂

有

聚氨酯保温层、聚脲阻燃层

;

罐体上半部分左前、左后、右前、右后部各设有吊耳 1 个,两罐体间设有立柱

10

根

, LNG 罐舱下方预留有与压载舱直接相通

的

人孔

。

SA-1 船建造

分

为分段制造、分段中组、合拢搭载、下水、调试、试航等阶段

。

事发时, SA-1 船处于船体合拢阶段,两个

LNG

罐体已安装完毕,罐舱盖板

已就位,上下分段以及立柱正在调整连接。

(四)

外包

作业单位情况

江苏金陵共有

外

包

商 67 家,

SA-1

船船体合拢阶段共涉及

20

家。

8 月

5

日

下午进入罐舱作业

的

22 人分属

8

家企业,主要作业内容

包括

设备及管道安装

、焊接、

打磨除锈等。

(

五

)涉事船舶施工情况

动火作业

审批管理

江苏金陵《焊割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自船舶设备进

入的所有舱室(含罐舱)动火作业按二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

一、二级动火作业审批时效为当日。

2025 年

8

月

1

日,正翔公司

现场负责人

贺

某

彬申请进入罐舱动火作业,动火人

员

为满

某

伟、刘

某

伟、刘

某

旭,监护人为贺

某

彬,

申报、审批单中

作业时间为 8 月

4

日

7

时至

8

月

7

日

21

时

( “ 7

日”中的“

7

”涂改痕迹明显)

。

江苏金陵有关人员分别签字同意。据签字人员反映,签字时作业时间为 8 月

4

日

7

时至

8

月

4

日

21

时。

8 月

5

日

7

时,贺

某

彬填写《船舶二级动火点防范措施现场确认单》三张

(

动火人员分别为刘

某

旭、刘

某

伟、曾

某

奇,监火人员均为贺

某

彬

)交至

护船组

,

赵

某

骧

先

为贺

某

彬等人办理了动火

作

业票,发放了动火证,后令当日护船员余

某

俊对动火点的现场防范措施进行确认。

当天上午

10 时

30

分

许

,余

某

俊完成对正翔公司、博达公司动火点防范措施的现场确认。

经调查询问、字迹比对等证实:

《二级特殊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单》

中满

某

伟、刘

某

旭、周

某

军、黄

某

鑫(安全检查确认栏),

《船舶二级动火点防范措施现场确认单》

中曾

某

奇、刘

某

旭、刘

某

伟、黄

某

鑫等

签名均为贺

某

彬冒名代签。 8 月

5

日动火作业,仅进行了部分作业点的现场确认,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有限空间

作业

审批管理

同景公司申请进入罐舱作业,作业开始时间为 8 月

5

日

7

时

30

分,作业前进行了测氧测爆

。江苏金陵

安保部安全管理人员张

某

童

、

涂装部主管魏

某

壮

先后签字同意。

(

六

)现场勘验情况

罐舱三层中间检修平台第 10 根立柱处有作业面

1 处,

该立柱东侧栏杆悬挂 CO

2

保护焊焊枪与气割枪

各 1 把,

立柱中间部位与上、下部错位处焊接有 “7” 字

型

钢架 1 个,立柱柱脚处有金属热处理熔渣。作业面所在的平台地面上放置千斤顶

1

个

、

已使用过的干粉灭火器 1 具,电焊保护面罩

1

个。立柱南侧脚手架跳板上有烧毁的焊丝盘

1 个

,残留塑料融化结块,焊丝呈环状散落。

(

七

)检验鉴定和模拟实验情况

经

检验鉴定

、

模拟实验

,证实: LNG

储罐保温材料虽符合采购合同要求,但 CO

2

保护焊产生的

焊渣能够引燃焊丝盘和罐体保温材料(聚脲层、聚氨酯层)

,

事故

起火部位附近的焊丝盘

呈

自然燃烧殆尽状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8 月

5

日上午,正翔公司员工满

某

伟以 “罐舱太热”为由拒绝进入罐舱作业,贺

某

彬遂

临时

安排员工和

某

海顶替满

某

伟,与刘

某

旭共同进入罐舱作业。

当日

14 时许,和

某

海、刘

某

旭进入罐舱,准备

对

罐舱三层中间检修平台第 10 根立柱

进行

焊接

校

正。

因气割

枪未通气,刘

某

旭遂离开罐舱至五甲板接气

,

留

下

和

某

海

一

人在作业位置

。

14 时

36

分许

气体接通,

和

某

海

在监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开始焊接,

约

2-

3 分钟后,发现左侧

LNG

储罐右后吊耳北侧有火光,随即用手(戴焊工手套)拍打灭火。正上方

TCS

检修平台的贺

某

彬

发现

火光

后

,将 1 具干粉灭火器递给和

某

海,

和

某

海使用灭火器

灭火

未果

,

火势进一步扩大。

其他作业人员

相继

发现火情,陆续撤离作业现场。

由于罐舱内部结构复杂,施工脚手架和舱层交错,友谊公司员工陈

某

建

和

同景公司员工张

某

东、史

某

呵、魏

某

民、王

某

罕、李

某

忠、沈

某

领等 7 人未及时撤离

而

被困。

14 时

43

分,江苏金陵项目主管刘

某

林得知火情

后

,报告项目经理褚

某

海

。

14 时

44

分,褚

某

海

先后向

安环部护船组长赵

某

骧、生产

理部部长陈

某

荣、安环部部长赵

某

军

和

安全总监杨

某

杰通

报

情况

。

15 时

02

分,杨

某

杰拨打 119 电话报警。

(二)救援处置情况

8 月

5

日

15 时

04

分扬州市消防支队

出

警

,

15 时

14

分首批救援人员到达现场

。

由于罐舱结构复杂,浓烟积聚,能见度低,时有轰燃发生,救援

难度较大

,

后

通过开设排烟口、深入内部搜救、切割舱壁打开救援通道等措施,

至

16 时

14

分

,

救出张

某

东、史

某

呵、魏

某

民、王

某

罕,

4 人均无生命危险。

经

20 余次搜索,

8 月

6

日

9

时

18

分,在罐舱尾部脚手架搜救出第

1

名失联人员

(友谊公司陈

某

建)

; 10 时

19

分,在罐舱尾部舱底处搜救出第

2

名失联人员

(同景公司李

某

忠)

; 19 时

03

分,在罐舱

3

层西侧检修平台搜救出第

3

名失联人员

(同景公司沈

某

领)

, 3 人均无生命体征。

事故前期火警报告有所延迟,后续救援

响应迅速

,

克服高温浓烟与复杂地形困难,

决策科学

、

措施得力

,

及时营救出 4 名被困人员,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期处置亦

未造成环境次生灾害。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96

万元:

陈

某

建,男, 40 岁,山东省泰安市人,友谊公司员工;

李

某

忠,男, 52 岁,河南省

南阳市

人,同景公司员工;

沈

某

领,男, 35 岁,安徽省

淮北市

人,同景公司员工。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

正

翔公司

现场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动火人员焊接作业时

掉落

的

焊渣

引燃

储罐表面

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火势蔓延快,大量高温有毒浓烟(主要是 HCN 和

CO

)迅速充满整个罐舱,导致同景公司和友谊公司共

7

人被困,最终造成

3

人中毒窒息死亡。

(二)间接原因

违章组织动火作业。

8 月

5

日,

正翔公司

未经有效申请违规组织动火作业,

实际动火人员在未申请、无监护、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引发火灾。

动火

作业管理不规范。

江苏金陵未认真审核作业申请、未核对作业人员身份、未现场确认

动火安全措施

,

对正翔公司代签行为失察,

违规发放动火证。

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

江苏金陵对外包单位缺乏有效协调和管理,未针对

性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逃生路线设置不合理,发现火情后未及时报火警。

安全风险辨识不充分。

船舶罐舱及压载舱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罐舱内部结构复杂,作业面狭窄,江苏金陵对罐舱内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充分辨识存在的火灾、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

五、事故

暴露

出的主要问题

(一)

相

关企业

1

.

正翔公司。

违规组织动火作业,

安排未申请且未经批准的人员动火

,且作业时间超出标准规范要求,实际动火人员在未申请、无监护、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的情况下独自作业。

2

.

江苏金陵。

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

《船舶制造明

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更新不及时,

未

对外包作业单位

开展统一有效的协调和管理

;

未针对

性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火情发生后报警不及时

。

(二)

相

关部门

仪征市工信局。

未有效履行船舶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开展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扎实,在对

江苏金陵的安全检查中,

对企业

明火作业管理

制度

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问题隐患

失察。

2

. 仪征市消防大队。

对列管单位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检查

、

督促指导不

够严格

,对江苏金陵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开展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不力。

(三)地方党委政府

仪征开发区管委会。

仪征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全和发展有差距,

未在内设机构 “三定方案”中明确

船舶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造成安全监管漏洞,

对船舶企业危险作业

履行属地

管理

职责不到位

,

部分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未见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仪征市人民政府。

未有效督促工信

部门

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指导督促

消防部门

履行

消防职责不力。

六、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

人员

1

. 贺

某

彬,

群众,正翔公司

现场负责人兼监护人

,

未

规范履行申报程序,未履行监护职责,组织未申请且未经批准的人员动火,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和

某

海,

群众,正翔公司员工,

违规动火作业,

对事故发生负有

直接

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

.

褚某海,

中共党员,江苏金陵项目经理,涉事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

动

火作业管理混乱,对事故

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人员

周

某

正,

群众,

正翔公司实际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仪征市应急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

. 尹

某

波,

中共党员,江苏金陵生产副总,对动火作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

未针对

性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由扬州市应急局

依法

对其进行处罚。

赵某骧,

群众,江苏金陵护船组组长,违规发放动火证,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扬州市应急局

依法

对其进行处罚。

余某俊,

群众,江苏金陵护船员,未全面检查罐舱动火作业情况,未发现并制止正翔公司 “人证不符”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扬州市应

急局

依法

对其进行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企业

正翔公司,

未经有效申请违规组织动火作业,建议由仪征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江苏金陵,

企业明火作业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应急处置不规范,建议由

扬州市应急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江

某

忠,

中共党员,江苏金陵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杨某杰,

中共党员,江苏金陵安全总监,未及时组织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葛某庆,

中共党员,江苏金陵总装部经理

,对外包单

位管理不严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

. 李

某

倩,

群众

,江

苏金陵技术中心负责人,

未充分考虑

压载舱作业

风险,

逃生路线设置不合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有关公职人员,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仪征开发区、仪征市工信局、仪征市消防大队分别向仪征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仪征市政府向扬州市政府

作

出深刻书面检查。

七、

事故主要教训

(一) “三管三必须”必须得到有效落实。

仪征开发区管委会未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要求,

船舶修造的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分别由不同部门承担

,导致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

(二)外包单位管理必须得到切实加强。

外包管理不严格是引发本次火灾的原因之一,未组织开展联合应急疏散演练是导致亡人后果的重要因素。

(三)船舶行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认知。

船舶建造总装阶段,合拢、焊接、管装、喷漆、打磨等多工种交叉作业,安全风险高,管控难度大。江苏金陵已完成数艘同类新型船舶的建造,但仍未充分认识罐舱内保温材料存在的火灾风险,未对罐舱内明火作业进行提级管理。

(四)特殊作业必须得到严格管控。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严格管控特殊作业是防范遏制事故的关键抓手,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审批人员必须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禁代签、补签、冒签等现象。

八、

事故

整改和

防范措施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安全生产是 “ 国之大者

”

,仪征市要切实扛起

“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

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办突出问题、督导整改重大隐患。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事故警示教育是安全生产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工信部门要

建立健全警醒、警戒、警示机制,

巩固深化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效果,督促企业将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 “三级”培训、“开工第一课”,以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扩大固化警示效应,让警示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三)切实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基石,

仪征市要全面构建消防责任体系,提升检查消除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能力;

要制定船舶修造企业外包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加强外包作业人员管理。

(四)大力推进事故隐患类比排查。

船舶修造行业风险点多、隐蔽性强、作业环境复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工信部门要

扎实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船舶修造企业应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工信部门

要

大力

推进

电气焊设备 “ 加芯赋码

”

改造,

引导

企业推广运用物联网技术,对高风险设备实行远程监测,实时预警管控异常情况;江苏金陵要及时更新制度规定,严格特殊作业审核审批管理,加强对

外包

单位统一协调管理,

认真

组织

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

正翔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严格履行特殊作业申请手续,坚决杜绝冒名签字、篡改日期、

擅

自换人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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