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河北_迁西县红石峪村赵茂森2·3民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26_河北_迁西县红石峪村赵茂森2·3民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迁西县“2.3”兴城镇红石峪村赵茂森民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管理
内容
发布时间:2026-04-29 10:35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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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0时2分,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迁西县兴城镇红石峪村一处房屋起火,此次火灾造成赵茂森家民房三个房间全部过火,屋顶木檩条、吊顶材料及房间内摆放的物品全部烧毁,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5㎡,直接财产损失为25000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
一、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火灾现场位于迁西县兴城镇红石峪村,着火民房院墙北侧、西侧均临村内道路,民房院墙东侧为邻居家院子,民房南侧为空地。民房建筑主体地上1层,砖木结构,坐北朝南,东西长9.8米,南北宽5.5米,民房分三个房间,西侧和东侧房间均为卧室,中间屋子为厨房,建筑面积约55㎡。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相关情况
2026年2月3日0时02分,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县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位于迁西县兴城镇红石峪村一处房屋起火。接警后,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调派津源街消防救援站两部水罐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明火于01时15分被基本扑灭。火灾造成民房全部过火,屋顶木檩条、吊顶材料及房间内摆放的物品全部烧毁,造成1人死亡。
(一)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一人死亡:王桂芹,女,95岁,身份证号:居民130227193111166446。
(二)天气情况
2026年2月2日,天气晴,北风4级,气温-8℃~5℃。
2026年2月3日,天气晴,北风3~4级,气温-4℃~9℃。
(三)火灾损失情况
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5000元。
三、灭火救援情况
接警后迁西县津源街消防救援站出动2部水罐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部遂行出动。00时35分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津源街站达到现场,现场为三间民房起火,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简单制定灭火方案后,消防站组成A、B两个灭火小组和警戒小组对火灾进行扑救,灭火A组由指挥员带领两名战斗员铺设一支干线在建筑南侧设置水枪阵地对建筑东侧明火进行压制扑救;灭火B组由战斗班长带领两名战斗员铺设一支干线在建筑北侧设置水枪阵地,对建筑西侧明火进行压制扑救。警戒小组负责现场警戒和破拆工作。01时15分明火被基本扑灭,01时50分战斗员在清理室内余火过程中发现一名人员被埋压在东屋的废墟内,消防站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02时04分,消防站成功将被困人员救出并移交当地村委会及家属。02时20分,在确认现场无复燃隐患后,救援人员收整器材撤离现场。
四、火灾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厨房炉子使用不当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
(二)间接原因
- 农村民房多为砖木结构,屋顶的木梁、木檩条等大量木质构件本身即为可燃物,一旦炉子引燃周边易燃物,火苗上窜,极易迅速形成立体燃烧。
-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火源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缺乏基本的认知,长期心存侥幸。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迁西县“2.3”兴城镇红石峪村赵茂森民房火灾事故属于一般火灾事故。
五、延伸调查情况
(一)工程建设方面
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住房,不涉及工程建设手续。
(二)中介服务方面
经调查,起火建筑为单层民用住宅,不涉及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三)消防产品方面
因本次火灾为单层居民火灾,不涉及到消防产品,故未对消防产品治理进行专项调查。
(四)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兴城镇红石峪村村委会对村民消防安全教育不够全面深入,未能使村民充分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预防火灾的重要性。
消防救援大队接处警及时,灭火力量调派充足、合理。消防救援站在第一时间内出动,到场,灭火战术运用合理,迅速处置及时将火灾扑灭。
六、火灾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火灾中遇难人员为特殊弱势群体,兴城镇红石峪村村委会未针对此类群体人员建立相关针对性措施,使遇难人员因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导致悲剧的发生。鉴于兴城镇红石峪村村委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稳妥处置善后事宜,有效消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且反思深刻、整改迅速,特建议对兴城镇红石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七、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迫感。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尤为关键。务必要以防范火灾事故为导向,紧紧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中心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找准“小火亡人”问题症结,挖掘潜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举措,坚持一以贯之防范风险挑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突出防控重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小火亡人”事故频发于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等重点场所,暴露出该类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满足、火灾致灾因素多和基层监管缺失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人群火灾风险意识不强,自主消防管理能力不足,违规住人不设防,火源管不住、起火逃不出等“短板”。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摸排失能独居、智障残障人员及赤贫家庭等重点人群,并登记造册;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建立 “邻里守望”制度,明确一名村干部或党员开展“一对一”帮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上门宣传消防知识、开展一次提醒提示、帮助排查整改一次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针对火灾高发区域、高发场所、高发时段和致灾原因,精准开展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利用各级媒体和媒介广泛推送冬春季节和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依托电视、网络、微信、短视频、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播放“小火亡人”消防安全提示和事故案例。消防救援机构要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器火灾等专项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镇街、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基层网格员,要深入老旧小区、群租房、村民自建房等、重点人群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提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八、调查组成员
组 长: 曹 宏 迁西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刘善林 迁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包思远 迁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志星 迁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郭江峰 迁西县兴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红亮 迁西县兴城镇红石峪村党支部书记
迁西县“2.3”红石峪村赵茂森民房
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