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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6_湖南株洲石峰1_19火灾
updated: 2026-08-04
湖南株洲石峰1·19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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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响石岭新建村37栋“1·19”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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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峰区消防救援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目 录
一、建筑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二)起火住宅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二)灭火救援情况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火灾事故原因
(二)人员死亡原因
四、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调查情况
(一)直接原因及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三)住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四)基层组织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处理建议
六、暴露出的问题
七、消防产品检测情况
八、技术防范和改进措施
(一)严格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三)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
(四)集中开展警示宣传培训
(五)强化技防关爱重点群体
石峰响石岭新建村37栋“1·19”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01月19日22时02分许,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新建村37栋207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12.2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2630元。
事故发生后,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陈恢清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市区两级应急、消防部门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冬季防火工作;刘亚亮常委副市长批示,务必抓实针对特殊人群的“敲门行动”,结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特点,加强特殊人群用火用电安全防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株洲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株政办发〔202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区住建局、响石岭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调查。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阅、调查询问、检验检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核实了直接财产损失,明确了相关责任,并提出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组认定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新建村37栋207号民房“1・19”火灾性质,为一起因居民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一、建筑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新建村37栋,198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坐北朝南,为4层砖混结构民用住宅,东西长32.9米、南北宽8.1米、高11.6米,总建筑面积1526.32m²,共4个单元、一梯两户。建筑北侧为株洲市外国语石峰学校操场(隔铁栏杆围墙+3米宽绿化隔离带),南侧为土斜坡(隔4米宽水泥道路),东侧为新建村38栋(间距约1米),西侧为新建村36栋(隔4米宽水泥道路+株洲市外国语石峰学校西侧侧门),建筑内无固定消防设施。
(二)起火住宅基本情况
起火住宅为新建村37栋4单元207号民房,建筑面积约44.76m²,一室一厅,布局为南侧客厅、北侧卧室、东北侧厨房及厕所各1间,房屋产权归死者吴振湘之女吴芳所有,火灾发生前,吴振湘独自在此居住。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19日10时46分许,吴振湘下楼挪动电动车;13时03分许,其骑电动车离开小区,13时40分许抵达天元区雀时光智慧KTV楼下,14时03分许返回住处。22时29分许,207号民房南侧客厅冒出烟气,23时07分许冒出大量黑色烟气。报警人佘闰来称,当日21时许闻到烧焦味,23时左右打开房门发现烟气从楼下飘来,随即拨打119报警。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01月19日23时08分,株洲市消防救援局“119”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响石岭、新民路消防救援站共7车32人赶赴现场。23时17分,响石岭消防救援站抵达现场,经侦查确认起火部位为37栋207号民房北侧卧室,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23时35分,救援人员在该卧室内发现1名被困人员(吴振湘),已无生命体征;23时40分,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认定
火灾发生后,石峰区消防救援局第一时间依法封闭现场,经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物证检测鉴定、视频分析等综合调查,作出如下认定:
1.查看新建村37栋南侧道路西南侧ch17监控视频,2026年1月19日22时31分58秒,37栋207室南侧阳台外窗有浓烟冒出痕迹;
2.现场勘验发现,卧室西墙南下角墙插连接插线板取电,电线金属部分基本完好,插线板塑料部件完全烧融仅存铜质残骸,部分插孔有插片残留;距西墙37厘米、北墙150厘米处的烤火箱,西侧木质横梁完整且有棉质残留物,东侧横梁及东南角碳化严重并向四周递减,东南角东侧地面80*80厘米瓷砖炸裂。
3.烤火箱北侧(距西墙50厘米、北墙110厘米处)的扇形电烤炉,铁质扇形部件朝上并与下方塑料融化物粘连,电线插头塑料完全烧融仅存三片完整插头。
综上所述,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22时02分许;起火部位为株洲市石峰区藕塘路五公司新建村37栋207号民房北侧卧室;起火点为北侧卧室距北墙0.7-2.1米、距西墙0-1.6米区域;起火原因为北侧卧室内电取暖器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事故蔓延扩大主要原因
经现场勘验起火房间有弹簧床垫、电热毯、被褥等床上用品,均为可燃物。起火时间发生在深夜,居民处于休息阶段,加上房门窗户处于关闭状态,烟气扩散时无人发现,扩散到楼上住户后,住户闻到有烟味,才发现着火并报警,此时距离监控中出现烟气已过39分钟。
(三)人员死亡原因
经法医进行尸体检验,得知吴振湘尸体已高度碳化,四肢碳化完全,气管消失,胃已穿孔,无法直接明确死因,结合现场勘查及理化检验结果,分析死者吴振湘死因为烧死的可能性较大。
四、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调查情况
(一)直接原因及直接责任人
经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确认,此次火灾直接原因为电取暖器引燃周边可燃物。死者吴振湘(居民身份证号码:430203***********9)独居该民房,患有高血压、气管炎基础疾病,家中配备小太阳取暖器、电烤火箱、电热毯等取暖设备;其在北侧卧室西侧墙体摆放木质家具、杂物等可燃物品,使用取暖器时未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是事故直接责任人。经核查,吴振湘无不良嗜好,无外债、无结仇情况,与妻子分居十余年。
(二)消防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2025年以来,石峰区消防救援局多次对响石岭街道、杨古老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指导与宣传,发放消防安全三提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宣传挂图1000余份。严格落实湖南省消防救援局“小火亡人”防控工作要求,督促街道落实冬季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三清三关”等工作;通过区应安委会、街道消防宣传联络微信群及时发布火灾警示信息,多渠道普及消防法规和安全常识。此外,消防监督员多次深入基层,对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双电整治、高层建筑消防等专项知识培训及业务指导。
(三)住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石峰区住建局联合响石岭街道核查确认,新建村37栋坐落于四级国有划拨住宅用地,权属清晰,符合城市规划及住宅用地管理规定。该建筑为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老旧住宅,长期使用后部分设施设备老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四)基层组织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响石岭街道深入贯彻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小火亡人”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细化举措、明确分工,推动“敲门行动”落地。2025年,组建由街道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组成的消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队伍,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原则开展全覆盖上户排查,全年累计上户1700余户(含吴振湘户);重点排查老旧小区楼道杂物、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讲解火灾预防、逃生自救技能,强调“三清三关”要求,发放宣传材料,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责任追究处理建议
(一)火灾直接责任人处理建议
火灾直接责任人处理建议:鉴于火灾直接责任人吴振湘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予以追究责任。
(二)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建议响石岭街道办事处全面自查自纠,向石峰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从严抓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亡人事故重演。
六、暴露出的问题
(一)独居老人居家消防安全自主防范意识薄弱
事故遇难老人独自居住,冬季随意堆放被褥、木质杂物等易燃物品,狭小卧室内混用多种电热取暖器具,未按规范保持取暖设备与可燃物安全间距,消防安全常识匮乏,自我防范能力不足。
(二)老旧小区消防硬件配套不足
涉事楼栋建成年代久远,无消火栓、独立烟感等固定消防设施,房屋密闭度高,起火后烟气积聚难外泄,延误火情早期发现。
(三)基层隐患排查精细化不足
街道、社区虽常态化入户排查,但针对高龄患病独居老人居家隐蔽用火用电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精准管控存在漏洞。
(四)特殊群体技防覆盖欠缺
独居、高龄老人简易烟感报警器等技防设施安装覆盖面不足,缺少火情早期预警手段。
(五)老年靶向消防宣传不足
日常宣传多为通用内容,针对老年人冬季取暖防火专项宣讲偏少,宣传实效有限。
七、消防产品检测情况
经现场排查,发现该场所不涉及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的使用情况。
八、技术防范和改进措施
(一)严格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应安委成员单位组织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交管、城管部门明确街巷管理职责,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街道、社区指导小区物业科学规划停车位。区住建局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依据《关于加强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株建函[2025]15号),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范围。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未列入改造范围小区充电设施安装的指导,结合实际解决居民“充电难”问题;对已安装充电桩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建立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杜绝电动车违规充电隐患。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街道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对自建房、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明确网格划分、高风险场所台账建立、隐患督促整改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组织网格员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及时清理楼梯间、公共过道堆放的杂物,打通“生命通道”,消除疏散通道占用隐患。
(四)开展集中警示宣传培训
区消防救援局要将此次“小火亡人”事故制作宣传海报,发给各街道广泛张贴,在全域集中消防安全警示活动。各街道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企业、小区、楼栋,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主动排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掌握正确的疏散逃生方法,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五)抓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
依据《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题,化解居家安全风险。探索“人防+技防”融合的风险防控模式,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安装无线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织密特殊人群消防安全防护网。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石峰响石岭
新建村37栋“1・1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