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湖南长沙县黄兴镇金凤凰9_28火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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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9·2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9 月 28 日 20 时 48 分,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黄江大道与杜家坪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D 栋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 3600 ㎡,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 1611.3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成立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县应急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总工会、黄兴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长沙县黄兴镇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9·28”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看视频、查阅资料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长沙县黄兴镇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9·28”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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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 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凤凰置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395924530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注册时间:2014 年 9 月 4 日;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等。
- 湖南皎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皎扬商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苏小英;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C5BRN11G,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高桥街道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 26 栋 22;注册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营范围:食品批发销售。
(二)事故涉及单位和自然人基本情况
- 湖南鑫峰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峰木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胡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T4XJ38F;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合丰路 200 号新华都万家城青云苑 S6 商业 108 房;经营范围:木材批发、建材批发、建材零售、家具销售。
- 长沙柔美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美纸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白琴;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DDC3NX2N,注册地址:
— 3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火焰社区火焰大市场 1区 7栋 1-2 号 1楼;
经营范围:纸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 徐长河个人经营仓库
徐长河,男,58 岁,自 2022 年 4 月起租赁金凤凰置业 D 栋 7字型仓库的横向西区用于家具仓储,主要承包家具运输、配送、安装及维修服务等业务。
(三)起火建筑租赁情况
- 金凤凰置业(甲方)与皎扬商贸(乙方)合作关系
2022 年 5 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皎扬商贸主要负责人苏小英租赁金凤凰置业 D 栋单层钢结构建筑 7 字型仓库的转角区域用于食品仓储,租赁面积 1192 ㎡。2025 年 4 月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本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归乙方全权负责,对所租区域的治安、消防、水电安全等责任负全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金凤凰置业(甲方)与鑫峰木业(乙方)合作关系
2025 年 7 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鑫峰木业主要负责人胡纯租赁金凤凰置业 D 栋单层钢结构建筑 7 字型仓库的竖向部分中间区域,用于木板材仓储,租赁面积 794㎡,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本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归乙方全权负责,对所租区域的治安、消防、水电安全等责任负全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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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凤凰置业(甲方)与柔美纸品(乙方)合作关系
2025 年 6 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柔美纸品主要负责人白琴租赁金凤凰置业 D 栋单层钢结构建筑 7 字型仓库的竖向部分南区用于纸品仓储,建筑面积 719.7 ㎡。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8 年 6 月 9 日。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本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归乙方全权负责,对所租区域的治安、消防、水电安全等责任负全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金凤凰置业(甲方)与徐长河(乙方)合作关系
2022 年 4 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徐长河租赁金凤凰置业 D 栋单层钢结构建筑 7 字型仓库的横向西区用于家具仓储,租赁面积
- 8 ㎡。2025 年 4 月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4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本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归乙方全权负责,对所租区域的治安、消防、水电安全等责任负全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黄江大道与杜家坪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金凤凰置业的 D 栋仓库,该建筑为一栋 7 字型单层钢结构建筑,由金凤村村委会牵头,村民集资于 2016 年 10 月建成,建筑面积约 3846.5 ㎡,由金凤凰置业负责租赁经营管理。
该建筑自北向南呈 7 字型布置:南侧短边边长约 34 米,横向部分南侧靠近池塘不规则的长边约 66 米;西侧短边边长约 22.4米,竖向部分西侧靠近池塘不规则的长边约 81 米;北侧边长约 88
米,东侧边长约 103 米。
建筑为人字形钢架铁皮屋顶(7字型竖向部分,中间高、东西侧略低;7字型横向部分,中间高、南北侧略低),中间高约10米,两侧高约8米;建筑靠近池塘一侧外墙设置采光窗户,北侧11道电动卷帘门、东侧9道电动卷帘门,每道卷帘门8米宽,分别租给4个租户(图1)。
(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该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认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1611.3万余元[1]。
〔图〕22.4米34米81米66米家具合库材103米恒温库食品仓库88米品仓库Ms3\n
(图1 起火建筑布局图)
二、火灾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火灾发生经过
2025年9月28日20时46分许,报警人在起火仓库西南侧的天然池塘边,看到金凤凰置业仓库区域屋顶出现浓烟,随即寻找火源。经确认发生火灾的建筑为金凤凰置业 的 D 栋仓库后,于 20 时 48 分许用手机拨打 119 报火警,同时微信电话通知村委相关人员,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图 2)。
〔图〕235\n
(图2 报警人拍摄视频截图)
(二)应急救援情况
2025年9月28日20时48分,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黄江大道与杜家坪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金凤凰置业D栋仓库发生火灾(图3),立即调派
16个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处置,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及长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部遂行出动。
20时55分,第一批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全勤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消防站进行全面扑救。9月29日00时06分,火灾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图〕北黄江大道金凤轩酒店办公楼金凤村村委D栋杜家坪路A栋B栋C栋\n
(图3起火建筑方位航拍图)
三、火灾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看视频、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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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法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排除相关因素,不能排除食品仓
库恒温库内西南侧经移机维修过的柜式空调内机电气故障和恒温库西南侧空调插座至分配电箱之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堆放的纸箱装食品等可燃物继而蔓延成灾的可能。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 起火仓库火灾荷载较大
金凤凰置业违规建设单层钢结构建筑,并将违规建筑租赁用于丙类仓储,承租方(皎扬商贸、柔美纸品、鑫峰木业、徐长河)租赁违规建筑用于丙类仓储,增大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导致火势快速蔓延。
- 皎扬商贸违规搭建夹层遮挡消防设施
皎扬商贸违规在其单层钢结构建筑仓库内搭建夹层和封闭的恒温库,遮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导致火灾探测器无法及时探测火情,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未能及时启动,同时阻碍消防炮的有效喷射保护范围,未能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初起火灾处置不力
皎扬商贸未建立仓库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人员离库时,未对存在火灾危险性的电器设备拉闸断电。金凤凰置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安排人员 24小时值班,导致火灾初期未能第一时间发现,未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导致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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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单位的履职情况
(一)金凤村村民委员会
- 金凤村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权责清单,成立了村级消防救援志愿服务队、配备了消防应急救援物资。
- 2025年 1月至 9月期间,金凤村村委会累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辖区内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共计 14次,着重强调厂房仓库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管理事宜,明确要求重点排查电气线路、疏散通道、货物堆放、易燃可燃物管理及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金凤村安全专干在村域范围内共计排查厂房仓库 134 家次,发现安全隐患 146 条。
(二)黄兴镇人民政府
- 2023 年 9 月,黄兴镇人民政府收到长沙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黄兴镇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后,先后共计 13次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督促指导。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已于 2024年 9月 12日整改销号。
-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黄兴镇应急事务中心组织金凤村生产加工仓储场所开展了安全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6 次,通过微信群转发火灾及其他事故案例警示信息 15次,发布消防安全风险提示 5次,并举办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云直播课堂 7期。
(三)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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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 11日对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
查,发现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已于 2024年 9月 12日整改销号。
(四)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 4月、2021年 3月在对金凤凰置业检查中,发现其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集体土地上占地新建钢结构厂房及水泥坪,涉嫌构成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县行政执法局。
(五)县行政执法局
- 2019年 7月 10日,县行政执法局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相关线索依法立案查处。
- 2021年 4月 19日,县行政执法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违规占用土地问题已于 2016年由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六)县城管局
2025年 3月 13日,长沙县城市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拆违控违工作专班通过长沙市“两违”综合执法监管系统发布通知,要求黄兴镇政府根据违法建筑图斑复核销号流程对此图斑开展复核工作,并定期在拆控违相关工作群内通报工作进展,专班在后续多次专项会议中予以督促,要求加快图斑整改进度,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巡查与监管力度,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相关单位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发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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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金凤凰置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地建设单层钢结构
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
条相关规定[2];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3];未有效落实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4];未对相关承租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发现相关承租单位出现的消防安全
问题和及时督促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5];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有效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对皎扬商贸仓库
违规搭建夹层及封闭的恒温库火灾隐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6];消防控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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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未安排人员 24小时值班,导致火灾初期未能第一时间发现,未
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违反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7];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8]。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发现相关承租单位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及时督促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5];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对皎扬商贸仓库违规搭建夹层及封闭的恒温库火灾隐患未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6];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 24小时值班,导致火灾初期未能第一时间发现,未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违反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7];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8]。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7]《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
[8]《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各方应当建立消防协作机制,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定期召开会议,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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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皎扬商贸有限公司
未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食品仓库恒温库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辨识到位并进行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皎扬商贸在单层钢结构仓库内违规设置夹层和恒温库,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未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9];仓库人员离库时,未对存在火灾危险性的电器设备拉闸断电,违反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10],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
(二)事故涉及单位和个人
- 湖南鑫峰木业有限公司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
- 长沙柔美纸品有限公司
[9]《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 租赁厂房、仓库应当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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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
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
- 徐长河个人经营的仓库
在仓库内违规设置夹层,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违反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
(三)属地乡镇(街道)及监管部门
- 黄兴镇人民政府
未严格落实县政府拆违控违工作要求,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拆除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安全巡查监管不力。
- 金凤村村民委员会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巡查不力,未排查出金凤凰置业 D栋仓库内违规搭建夹层和恒温库增大火灾荷载影响建筑安全的风险。
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地建设单层钢结构建筑,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
— 15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
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县行政执法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处理。
- 湖南皎扬商贸有限公司
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违规在仓库内设置夹层和恒温库,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未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人员离库时,未拉闸断电;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县行政执法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处理。
(二)事故涉及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 湖南鑫峰木业有限公司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与相关方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建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警示约谈。
- 长沙柔美纸品有限公司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与相关方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建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警示约谈。
- 徐长河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建立消防协作机制,未与相关方共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联合防火巡查检查,建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
— 16 —警示约谈。
(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黎竟凯,男,金凤凰置业常务副总经理,负责金凤凰置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为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违规出租违规建设的单层钢结构建筑用于丙类仓库;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县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
- 苏小英,女,皎扬商贸主要负责人,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
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违规在仓库内设置夹层及恒温库,未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县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
- 丁丹,男,皎扬商贸仓库管理人员,防火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处理。
(四)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 荀梦,男,黄兴镇拆违控违办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上级拆违控违工作要求不力,建议将其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李建,男,中共党员,金凤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负责金
— 17 —凤村全面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巡查不力,建议将
其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卢锭,男,中共党员,金凤村党总支委员、安全专干,落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巡查不力,建议将其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属地单位的处理建议
- 建议责成黄兴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 建议责成金凤村村民委员会向黄兴镇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
查。
(六)其他处理建议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金凤凰置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建议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另案处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坚守底线,坚决消除重大风险
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仓储场所尤其是城郊结合部违章建设的厂房、仓库要开展细致全面的摸排检查,重点整治违章建设(含二次装修改造、高架仓库、违规加层、设置夹层货架等)、违规提高火灾危险等级使用、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分隔、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隐患问题,实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两个清单”管理。乡镇(街道)要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对存在建筑结构坍塌风险、防火分隔不到位、耐火等级低于二级、未设置消防设施等严重隐患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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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建筑,依法予以关停或拆除。
(二)分类指导,推动存量隐患整改
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压实出租方和承租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方火灾隐患整改主体。对于具有一定整改条件且关停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场所,制定差异化的整改方案。一是优先消除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等致灾因素,降低火灾发生概率。二是结合实际条件落实建筑防火措施。针对建筑防火间距、平面布置、防火分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推进改造优化,提升耐火等级、增设消防设施、降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三是强化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与培训;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三)健全机制,协同共治强化监管
一是明确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对于违章建设要整合基层综合执法、网格管理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于现有违章厂房、仓库要实施挂牌管理,乡镇(街道)要明确联点整治责任干部,对村(社区)违章厂房、仓库落实整治责任,村(社区)要明确整治管理责任人。督促厂房、仓库出租方和承租方落实“有人、有水、有器材”(有应急值班巡逻人员、有初起火灾灭火用水、有灭火用的器材装备)。二是自然资源、住建、城管、行政执法、电力、市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在营业执照办理、税务、
— 19 —信贷、供电、关停等方面要形成联动,对积极配合整改、消防安
全状况良好的给予政策支持,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疏堵结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源头管控。乡镇(街道)要落实违章巡查、违章线索移送责任,自然资源、住建、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严格监督执法,杜绝新增违章厂房、仓库;自然资源、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加强协同,严格新增厂房、仓库用地的规划和审批,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仓储场所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新增违章厂房、仓库建筑。二是探索集中治理模式:鼓励城郊结合区域产业规划,引导分散已违规建设的厂房、仓库向合规安全的现代化工业园区集中,或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实施规范化改造,提供相对低成本、安全的经营场所。
长沙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9·28”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4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