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2燃气闪爆一般事故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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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2”燃气闪爆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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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2”燃气闪爆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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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2”燃气闪爆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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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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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日11时40分许,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1栋5单元301室发生液化气闪爆事故,造成一人轻度烧伤。事故发生后东安区政府立即成立了以东安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宇明为组长,区应急管理局、东安公安分局江南第二派出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振兴街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次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现场监控录像,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经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地基本情况
望园小区位于牡丹江市江南兴隆街与泼雪泉路交叉口,建筑共7层,1为商业部分,2层以上为住宅部分。望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牡丹江市龙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法人:薛传春。
事故发生在望园小区11栋5单元301室,室内面积70.72平方米,家庭普通装修。产权人:郭自成,房屋产权证号码:黑(2022)牡丹江市不动产权第00537号,不动产单元号:231002005218GB00193F000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0年8月24日起2080年08月23日止,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二)伤者基本情况
伤者:郭自成,身份证号:2310111979******39,性别:男,年龄:46周岁,已婚,育有一女,父母健在,职业:牡丹江市东安区加基森汽车养护服务部负责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2日11时40分许,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1栋5单元301室发生液化气闪爆。事故造成郭自成轻度烧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1月2日11时47分东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立即派遣3车16人前往处置,于11时53分到达现场,该闪爆未引发火灾,现场未进行处置,12时5分撤离现场。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公安东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振兴街道等有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安抚周边群众、登记受损情况、清理现场杂物、安排修缮受损门窗。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轻度烧伤。
事故造成望园小区11栋5单元楼道7套外窗破损、单元门和7楼1套入户门损毁;部门居民和一楼商户车辆受损。直接财产预估损失70000元。
四、事故调查情况
为还原事实真相,事故调查组对伤者郭自成、伤者爱人张艳秋、中燃公司工作人员、液化气配送员、物业公司站长进行询问调查;调取东安公安分局江南第二派出所情况说明、中燃公司巡检工作照片、气罐配送人员及车辆的相关手续、液化气罐瓶的合格报告、液化气充装记录、液化气质量检测报告、液化气连接软管的产品执行标准、燃气灶的执行标准等相关材料;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结合已掌握的证据还原了事发经过:
综上所述,结合实际调查情况可以确定,郭自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和减压阀,减压阀出现漏气现象,在液化气泄露浓度达到闪爆点极限,郭自成不知情的情况下点火做饭,导致屋内液化气体瞬间燃烧造成闪爆的结果,闪爆点为厨房气灶位置。
五、事故原因和事件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望园小区11栋5单元301室住户郭自成自行安装燃气软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在减压阀泄露的情况下,所泄露出的液化气在厨房内扩散聚集,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郭自成点火做饭时引发闪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 居民更换燃气灶具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此起事故中,事主自行购买后燃气软管进行安装并使用至今,对燃气灶具更换后的燃气安全检查存在薄弱环节。
- 居民日常使用燃气安全意识不强。此起事故反映出,事主日常生活中对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不强,缺少对燃气具挑选的能力,且不具备对国家强制标准的认知力。
(三)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居民使用三无液化气减压阀导致液化气泄露引发的闪爆事故,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郭自成在该起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
六、事故善后处置
为保障该楼居民正常生活,东安区政府已先行垫付破损居民门窗的维修费用;其他损失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事故教训及建议
液化气闪爆事故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责任者多为经济状况较差,东安区望园小区11栋5单元301室“1.2”液化气闪爆事故暴露了居民燃气使用方面安全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
由此建议:
加强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和法律法规普及教育,使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确保自身用气安全。
加大宣传,推荐各家庭用户投保家庭意外损失保险或燃气使用类保险,保障发生意外事件家庭经济损失最小化。
牡丹江市东安区望园小区“1.2”燃气闪爆事故调查组
2026年2月26日
撰稿:蔡咏春
校对:蔡咏春
一审:高巍
二审:方为
三审: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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