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3·8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等级/一般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年份/2026
title: 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3·8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事故等级: 一般
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12号"3·8"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21
2026年3月8日12时20分许,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12号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00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拦江镇人民政府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
一、火灾基本情况
建筑情况:起火建筑为死者刘绍海家自建房,位于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12号,坐西朝东,为二层砖混结构。起火房间为二楼北侧刘绍海卧室。
死者基本情况:刘绍海,男,60岁,拦江镇广福村村民。经法医学鉴定,可排除机械性损伤及常见毒物中毒死亡,符合烧死特征。
直接经济损失: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500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3月8日12时30分左右,同村村民唐光素发现刘绍海家起火。12时35分许,安居区拦江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接警后出动2辆消防车7名指战员前往处置。12时40分许到场,12时55分许明火被扑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起火原因:起火时间为2026年3月8日12时20分许;起火部位为刘绍海卧室木床处;起火原因为刘绍海卧床吸烟引燃床上物品并蔓延成灾。
造成火灾蔓延的原因:一是床上堆放衣服、棉絮等易燃物;二是火灾初期呈阴燃状态,外部难以察觉;三是当事人火灾前受伤致行动不便,且长期酗酒。
事故性质:一般火灾事故,因卧床吸烟导致。
四、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 安居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推进"冬春火灾防控行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
- 拦江镇人民政府:为538户独居老人安装了烟感报警器
- 广福村村民委员会:落实"包社包户"责任制,签订责任书12份
鉴于此次火灾直接原因为刘绍海卧床吸烟引燃周边可燃物,且相关部门及镇、村两级消防工作总体履职到位,建议不予启动纪委追责程序。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 死者消防安全意识差,有卧床吸烟的不良习惯
- 对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措施不到位,网格员重点关注和上门看望频次不足
- 消防宣传提示存在薄弱环节,对卧床吸烟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
-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压实镇(街)的属地责任
- 聚焦"老弱病残酒"等特殊群体,动态建立台账,完善互助帮扶机制
- 持续为65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深化案例警示宣传,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3·8"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4月21日
源文件:01_火灾事故报告/2026/2026_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广福村4组3·8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