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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1·13民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01_火灾事故报告 / 2026 年份:2026 大小:12.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28:2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9:02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场所/文物古建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原因/放火纵火等级/亡人火灾地域/湖南年份/2026

title: 2026_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1·13民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1·13”民房 火灾事故调查的报告

  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1·13”民房

  火灾事故调查的报告

  2026年1月13日9时05分许,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李某雄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3455元。

  火灾发生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坤批示,查明火灾原因,吸取教训,总结规律,针对性消除隐患,减少小火亡人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郴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珠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派人参与调查的李某雄住宅“1·13”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火灾发生经过、蔓延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并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5组XX号,修建于2000年,建筑性质为村民自建房。该建筑坐北朝南,地上二层砖木结构,南北长11米,东西宽13米,高7米,总建筑面积约215平方米。建筑一层东侧由南往北依次设置3间好房,婚房,灵房,巡房,均堆放杂物;南侧为堂屋,北侧为楼梯;西侧由南往北依次为客厅、卧室、好房,婚房,灵房,巡房。客厅摆放电视机、餐桌等,卧室摆放木质床铺、冰箱、木柜等,杂房堆放衣服、木柜等杂物;建筑二层空置未使用。

  (二)人员活动情况

  该建筑平时1人独居,李某女日常在家一般就是躺在床上,家里不做饭。2026年1月13日7时许,张某仔与李某女在卧室聊天,聊了一阵子后李某文给李某女送早餐。李某文在客厅待了几分钟便离开回家,张某仔考虑李某女要吃早餐也离开回家。

  (三)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情况

  起火建筑为农村自建房,内部未设置感烟探测器、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消防产品,外部250米内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8时50分李某平出门送孙女去读书,9时20分返程回家发现李某雄住宅起火了。刘某花在家门口看到很多烟,靠近李某雄住宅后门发现火非常大,于9时32分拨打119火警电话。

  (二)灭火救援处置情况

  1.火灾自救情况。

  发现李某雄住宅发生火灾后,李某冬和李某文采取了房屋断电、搬离可燃物及接水扑救等控火控电措施,但由于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无法进入卧室。

  2.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1月13日9时32分许,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金田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1台水罐消防车、1台泡沫消防车、1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9时38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9时45分救出1名被困人员,经医护人员确认死亡。

  (三)属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嘉禾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善后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坤亲自指挥调度,应急、公安、卫健、消防各司其职,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珠泉镇政府常务副镇长欧阳少松、钟水村村委会干部李路生全程现场陪同家属,安抚平复情绪,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李某女,女,93岁,432826XXXXXXXXXXXX,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5组XX号。

  (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此起火灾造成李某雄住宅客厅冰箱、电视,卧室家具家电以及室内装修烧损,委托郴州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财产损失统计鉴定,经鉴定此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3455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

  (一)起火时间情况

  刘某花在家门口看到李某雄住宅方向有很多烟,然后走近发现起火,9时32分拨打119电话报警;李某平8时50分许送孙女上学未发现异常,9时20分许返回到家门口时发现李某雄住宅起火。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09时05分许。

  (二)起火部位认定情况

  经现场勘验,李某雄住宅一层东侧3间杂房及北侧楼梯间未过火,西侧客厅、卧室、杂房过火烧毁。西侧客厅过火较轻,仅西北侧电视机受热熔融,顶部烟熏痕迹北重南轻;杂房过火较重,与其南侧卧室连通的门框顶部烧损程度南重北轻,顶部天花板烟熏痕迹南重北轻;卧室烧损严重,屋内物品全部过火烧毁;二层未过火,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位于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李某雄自建房主卧室。

  (三)起火点认定情况

  经现场勘验,西北角床铺烧损程度最严重,塌落至近地面;电冰箱整体过火烧损,上重下轻、北重南轻;东侧床铺整体过火,西重东轻、木制立柱上重下轻;木制衣柜整体坍塌,燃烧终止线西低东高。上述情况表明,周边物品烧损、坍塌形态指向火势从西北角向外蔓延,综合认定起火点位于李某雄自建房主卧室距北墙0.0米-1.5米,距西墙0.0米-2.0米的范围内。

  (四)起火原因认定情况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可排查雷击、生活用火不慎、自燃、吸烟、人为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经勘验发现西北角木床存在电热丝(电热毯),以电热毯为中心向周围蔓延痕迹明显。调取李志雄住宅用电记录,8时至9时许电流为3.7左右,与电热毯使用时产生的额定电流相符。在西北侧床铺距西墙40cm—55cm、距北墙88—96cm处发现一组熔断铜导线,断头处存在溶痕。

  综合以上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为西北角木床铺铺设的电热毯使用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取证、调查询问、物证鉴定等综合认定,起火原因为主卧室西北角木床铺铺设的电热毯使用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取暖设备使用不规范,增大火灾风险隐患。据邻居张某仔描述,李某女一般在家就躺在卧室床上,使用电热毯时覆盖多层被褥,热量被层层阻隔,无法及时散出,导致电热毯内部温度急剧升高,极大增加电路线路故障率和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建筑结构防火差,易燃可燃物品多。起火建筑为砖木结构,起火卧室与杂房、客厅之间窗户直接串通,加大了火灾蔓延速度。起火房间内大部分家具为木质家具,卧室堆放了大量衣物及可燃物品,增大火灾荷载,可燃物遇到引火源时会迅速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3.火灾发现不及时,群众自救能力弱。死者李某女日常独居,事故发生前腿脚疼痛,需要拄拐行走,行动能力受限,未能有效自救逃生。火灾在初期时未及时发现,邻居发现报警时火势已呈猛烈燃烧。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珠泉镇钟水村李某雄民房“1·13”火灾是一起电取暖器使用不慎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

  六、事故处理建议

  (一)珠泉镇钟水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敲门行动”不全面,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责令珠泉镇钟水村村民委员会向珠泉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珠泉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责令珠泉镇人民政府向嘉禾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嘉禾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珠泉镇人民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分析研判当前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嘉禾县珠泉镇钟水村李某雄民房“1·13”一般火灾事故教训,建议以下采取有效预防和应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消防安全抓到乡镇、抓到村居、沉到一线、一抓到底。要切实利用好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协调机制,深入风险研判,定期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厘清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加强消防工作考评和结果运用,将消防安全履职成效纳入乡镇、村居委干部履职评价体系。要将消防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好防火公约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乡镇、村居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出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统筹现有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乡镇、村(社区)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强化救援力量,缩短救援时间,配齐监管人员队伍,利用好委托执法等法律政策和手段。要加强各行业部门之间的联管联动,结合定期消防风险研判,开展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宣传工作,在基层火灾防控工作中形成有效监管合力。要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程,落实消防安全联系人、楼栋长制度,健全完善基层网格管理闭环。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要结合创文创卫、城乡道路整修、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打通疏散通道,拆除防盗网或开设逃生口,推广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消防器材设施等。

  (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消防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宣传部门要统筹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作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作用、乡镇村居的主导作用,落实分片包干责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推广消防宣传培训志愿者活动,增强各村居消防主责意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细化消防宣传培训任务,推行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敲门行动”的开展力度,特别是对偏远乡镇和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重点人群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指导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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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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