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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_广西南宁_西乡塘11·30火灾事故认定书.md

分类:02_火灾事故认定书 / 2024 年份:2024 大小:2.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3:02 抓取时间:2026-10-22 09:01:20

title: "南宁西乡塘11·30火灾事故认定书" source: https://gxxwfb.gxnews.com.cn/article.v2019.php?id=21714938 saved: 2026-07-31 type: 火灾事故认定书

tags: [类型/火灾事故认定书, 原因/玩火, 地域/广西, 年份/2024]

南宁西乡塘11·30火灾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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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王屋村七冬坡239号竹林“2024.11.30”火灾《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5:25|来源:广西新闻网

南宁市西乡塘区王屋村七冬坡239号竹林“2024.11.30”火灾全部当事人:

我大队依法定程序,通过调查访问、现场勘查等工作,对南宁市西乡塘区王屋村七冬坡239号竹林于2024年11月30日发生的火灾事故原因作出认定,并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南高消火认字〔2024〕第0004号)。因客观原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全部当事人送达该认定书。现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前述认定书;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全部当事人。

特此公告。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25日

附:《火灾事故认定书》(南高消火认字〔2024〕第0004号)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火灾事故认定书

南高消火认字〔2024〕第0004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24年11月30日15时,南宁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王屋村七冬坡239号竹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火灾烧损竹林、车辆等物品,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4时53分许;起火部位为南宁市西乡塘区王屋村七冬坡239号竹林南侧;起火原因为小孩玩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火灾。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4年12月24日

当事人签收:     年      月       日

交所有当事人。

【纠错】  -->[编辑:滕敏 高雅     作者: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以下是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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