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1884_桃源县某某电竞馆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
下一篇: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井村3·19火灾事故认定书 ›

南宁安吉大道农机生活小区10·17火灾事故认定书

分类:02_火灾事故认定书 / 2025 年份:2025 大小:2.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12:53 抓取时间:2026-10-22 09:01:27

title: "南宁安吉大道农机生活小区10·17火灾事故认定书" source: https://v.gxnews.com.cn/a/21896226 saved: 2026-07-31 type: 火灾事故认定书

tags: [类型/火灾事故认定书, 场所/住宅自建房, 场所/农业设施, 地域/广西, 年份/2025]

南宁安吉大道农机生活小区10·17火灾事故认定书

关于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农机生活小区1栋2单元502房火灾《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2026-01-16 | 来源: 广西新闻网

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农机生活小区1栋2单元502房租户龚秀芬:

2025年10月17日13时26分,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农机生活小区1栋2单元502房发生火灾。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勘查等工作。于2025年12月16日依法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南西消火认字〔2025〕第0026号。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该受灾户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现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向当事人进行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南西消火认字〔2025〕第0026号,公告期为2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16日

附:《火灾事故认定书》(南西消火认字〔2025〕第0026号)

南宁市西乡塘区消防救援大队

火灾事故认定书

南西消火认字〔2025〕第0026号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25年10月17日13时26分,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农机生活小区1栋2单元502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房屋墙面熏黑,家用电器、家具等物品损毁,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3时20分许;起火部位为西乡塘区农机生活小区1栋2单元502房客厅东南区域,起火点为安装在502房客厅距东墙0.5米至1.5米的南墙上的空调挂机;起火原因为空调挂机故障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3份、现场勘验笔录1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5年12月16日

编辑: 符振晓

源文件:02_火灾事故认定书/2025/2025_广西南宁_安吉大道农机小区10·17火灾事故认定书.md
‹ 上一篇:1884_桃源县某某电竞馆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
下一篇: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井村3·19火灾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