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_G某某与郑州交运集团等灭火装置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8 G某某与郑州交运集团等灭火装置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号:(2009)郑民四终字第48号
当事人:G某某、郑州交运集团、郑州金象消防
裁判结果摘要:客车灭火装置火灾时未有效发挥作用致车损,G某某以买卖合同纠纷索赔;再审改判销售安装方赔偿车损等共12万余元。
来源:https://www.qixin.com/company-detail/lawsuit/f3adf829-3cb2-453a-8aef-a89d557c79ab/577698dd87092aa6d603e3f7
登录用户才享有关键字自动联想功能哦!赶快 登录 吧 搜索 应用 热门功能 高级搜索 批量查询
找关系 查招标 查专项 科技型企业 司法大数据 财产线索 启信地图 新增企业 查年报 查老板 查融资查版权 查招聘 查合规 查全球 企业认证 VIP服务 VIP会员 VIP团队版 企业应用场景 供应链风控
金融对公业务 应收账款管理 企业内控合规 企业套餐 扫码下载启信宝APP
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会员特权 注册/登录 扫码登录 使用 启信宝APP 扫码下载启信宝APP
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或 微信 扫码登录 验证码登录 密码登录 中国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儿童隐私指引》 验证码准备中
验证码登录手机账号,未注册用户将自动创建账号 其他登录方式 小程序 启信宝小程序 APP
扫码下载APP 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反馈 客服中心 专属客服 回到顶部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09/民事赔偿/2009_1927_G某某与郑州交运集团等灭火装置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