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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10·11火灾事故一审刑事判决书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13/刑事案件 年份:2013 大小:2.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7:28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0:44
类型/刑事判决书场所/商场市场场所/消防设施工程场所/餐饮场所原因/电气故障原因/锂电池等级/重大事故法律/重大责任事故罪地域/北京年份/2013

title: 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10·11火灾事故一审刑事判决书

updated: 2026-08-04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持续8个多小时才被扑灭,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员牺牲。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火灾。事故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1308.42万元。

二、起火原因

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时发生电气故障引燃。监控显示:2时52分闻到异味,2时56分员工发现冒烟跑出,2时58分员工对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作“复位操作”,3时12分发生立体燃烧。麦当劳员工未有效初期扑救并陆续逃生,错失灭火最佳时机。

三、责任认定

5名被告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法院认定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四、判决结果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6个月不等。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3/刑事案件/2013_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10·11火灾事故一审刑事判决书.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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