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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_上海杨浦陈某蜡烛失火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14/民事赔偿 年份:2014 大小:3.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2:06 抓取时间:2026-10-22 09:23:22

8 上海杨浦陈某蜡烛失火案

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4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陈某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点蜡烛不慎起火致1死)来源:https://yptimes.shyp.gov.cn/html/2015-09/08/content_3_3.htm

■记者周琳实习生杨晓梅 本报讯近日,杨浦区法院对一起因吸毒失火致人死亡案件,进行了全程高清直播开庭审理,重点对肇事者在这一突发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告诫社会公众珍视生命远离毒品。同时,启发听众加强安全意识重要性认识,就如何在灾难来临时保护自身安全进行深入思考。

案件在杨浦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直播在公诉机关杨浦区检察院指控中拉开序幕。 杨浦区检察院称,2014年9月8日6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其女友王某二楼家中使用蜡烛不慎引起

火灾,居住于一楼的73岁老太林某为抢救家中财物,不顾邻居阻拦,两次进入家中,不幸引发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该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播庭审中,区法院在核实了案件事实,对案件证据进行了质证,听取了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意见及最终陈述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做出宣判:林老太抢救财物行为确实由被告人失火行为引发,故被告人引发的火灾与被害人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人陈某过失引起火灾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犯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将上诉。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案件的庭审直播要义在于警示社会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该践行于每个人的生活中。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用火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建平安家园;灾难来临时,要保护自身安全,切莫为抢救财物而付出宝贵的生命。 当天下午,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新浪网视频、杨浦区法院官方微博等同步直播庭审现场,许多观众在电脑前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纷纷跟帖留言发表看法。 网友“生活即修行”留言表示:“好清晰的画面,如同身临其境,杨浦法院科技一体化法庭非常牛,这种庭审直播效果一

定很好。”网友“司法云平台”发帖称:“这个案子太有教育意义了,大家千万不要吸毒、不要进入危险区域、要有安全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打造“阳光司法”,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和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广播级高清智能法庭建设。今年初,区法院建成沪上首个广播级高清智能法庭,通过上海电视台、新民网、新浪网等平台,直播庭审现场。截至目前,已开展直播近十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4/民事赔偿/2014_83_上海杨浦陈某蜡烛失火案 (2).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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