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
类型/民事判决书场所/机动车船舶原因/放火纵火原因/自燃法律/民事赔偿地域/山东年份/2015
title: 189_李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
updated: 2026-08-04
李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
-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15-11-02
- 案件类型:民事
- 案由/罪名:保险纠纷(机动车损失险)
- 文书号:-
- 当事人:上诉人李涛;被上诉人人保临沂市分公司
- 裁判结果摘要:车辆被纵火损毁属火灾责任非自燃,判保险公司赔付车损363600元及评估费3000元
- 来源:https://cn.govopendata.com/caipanwenshu/2015/11/2/9dce9fd3-775e-4b75-95a7-4ad04b994cdb
正文
(2015)临商终字第726号 裁判日期: 2015-11-02 公开日期: 2015-12-11 案件名称 李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临沂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李涛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5/保险理赔/2015_189_李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