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16_湖北武汉东西湖赵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篇:叶锦文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余某某失火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15/刑事案件 年份:2015 大小:6.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6:30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2:21
类型/刑事判决书类型/起诉书场所/医疗机构场所/森林草原法律/失火罪法律/行政诉讼地域/云南年份/2015

title: 云南昭通_失火罪

updated: 2026-08-04

余某某失火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鲁甸县人民法院

审理经过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以鲁检公诉刑诉(2015)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某犯失火罪,于2015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代理检察员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余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27日中午14时许,被告人余某某到鲁甸县文屏镇余家湾湾祭祀祖坟过程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其在灭火过程中被烧伤,经云南**中心鉴定,余某某过失造成的森林火灾的林地过火面积为13.8347公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某在祭祀祖坟过程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发生森林火灾后积极报警并参与救火,在救火过程中被严重烧伤,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人余某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余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余某某到鲁甸县文屏镇余家湾湾处祭祀祖坟,在祭祀祖坟的过程中,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云南中心鉴定,有林地过火面积为13.8347公顷(207.52亩)。森林火灾发生后,被告人余某某及时向鲁甸警中心电话报警2次,并称其上坟时引起了火灾,请求派人前去灭火,其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整个犯罪事实。

另查明,森林火灾发生后,被告人余某某积极参与灭火,并在灭火过程中被严重烧伤,先后在鲁甸民医院、昭通民医院、昆明医**属医院住院治疗。

上述事实,被告人余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户口证明;物证打火机一个、香烟一包、火炮二十六枚;证人张、胡、文、张、马、马、余、余开礼、余、徐、吕等人的证言;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及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方位图及现场照片;调查报告;林权证及林权证附图;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经济损失价值鉴定意见说明;昭通民医院出院证、昆明医属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出院证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违反国家森林资源保护法规,忽视林区防火期用火禁令,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烧纸祭祀祖坟,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3.8347公顷(207.52亩),致使森林资源及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某在发生森林火灾后积极报警并参与救火,在现场等待鲁甸县森林公安机关处理,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综合被告人余某某的犯罪情节、引发原因、后果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对被告人余某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打火机一个,香烟一包,火炮二十六枚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公告

以上信息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公开的信息。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个人信息,需要加以隐藏,请点击此处,我们免费为您处理。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5/刑事案件/2015_云南昭通_失火罪.md
‹ 上一篇:2016_湖北武汉东西湖赵某某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篇:叶锦文放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