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_302_宋某某失火案.md
title: 302_宋某某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宋某某失火案
- 法院: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18-04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宋某某
-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赔偿造林损失
- 来源: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598842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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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例 普法速递】黑河法院为您带来三起失火案例 警示“玩火”代价 祭祀烧纸引火灾 2018年4月,被告人宋某某至黑河市爱辉区某林场某营林区某林班内,为其已故的亲属上坟烧纸,见无明火后离开现场。当日12时许,黑河市爱辉区某林场瞭望塔发现此处有烟点,遂组织黑河市爱辉区林业扑火队人员扑火,当日13时许将火扑灭。经鉴定,失火过火林地面积为2.6682公顷。 爱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某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宋某某拘役六个月,并按照调解协议,宋某某因此次犯罪行为一次性赔偿黑河市爱辉区某林场造林人工费、苗木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9752元。 焚烧秸秆引山火 2016年4月20日至同年5月30日,黑河市爱辉区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2016年4月30日13时许,被告人于某某来到黑河市爱辉区某林场某营林区,在其承包的土地内用点火器点燃秸秆后,火苗蔓延至附近树林内。于某某使用白桦树枝灭火未果,后林业扑火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经鉴定,国有林地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821公顷。 爱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防火期吸烟酿大祸 2018年4月20日,黑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下发文件,规定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6月8日止,黑河市爱辉区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高火险期,此期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2018年5月11日,被告人任某某在黑河市爱辉区放牧时,因吸烟烟头掉落导致干草燃烧,引发黑河市爱辉区某林场某营林区森林火灾。任某某扑火未果,后经黑河市爱辉区林业扑火队人员将火扑灭。经鉴定,确定任某某在黑河市爱辉区涉嫌失火过火林地面积为37.1375公顷。 爱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被告人任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任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天干物燥的时期,操作稍有不慎就易引发火灾。千万要提起警惕,勿因疏忽大意而酿成大祸,不但要赔偿巨额损失,而且还会因触犯刑法而获罪! 供稿:爱辉区法院 原标题:《【身边案例 普法速递】黑河法院为您带来三起失火案例 警示“玩火”代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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