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某等失火案
场所/森林草原原因/用火不慎原因/吸烟遗留火种原因/玩火法律/失火罪年份/2022
title: 268_杨文某等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杨文某等失火案
- 法院:丘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2-04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杨文某、马开某、胡某
-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来源:m.thepaper.cn/baijiahao_17894287
正文
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办的三起失火案三名涉案嫌疑人均因失火罪获刑。 杨文某,家住丘北县官寨乡水头村,2019年3月22日14时许,杨文某及其侄子到本村后山上坟,杨文某用打火机点香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面积为6.2公顷(93亩),2022年4月21日被丘北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马开某,家住丘北县新店乡冲头村,2021年2月23日组织工人在农地烧杂草,因火势太大无法控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9公顷(885亩),2022年4月7日被丘北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宣告缓刑三年。胡某,家住丘北县官寨乡禹王村,2021年3月16日,胡某在自家地里烧玉米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面积4公顷(60亩),2022年4月21日被丘北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因为烧荒、抽烟、燃放烟花爆竹、清明上坟等人为原因用火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每年都在发生。森林火灾导致大片森林被吞噬,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危害极大。森林防火期特别是高火险期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原标题:《【森林防火】3人均因失火罪获刑 警方公布3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19/民事赔偿/2019_268_杨文某等失火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