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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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6-08-04
宜章县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行政处罚案
- 法院:桂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0-06-08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消防行政处罚/行政诉讼
- 文书号:-
- 当事人:宜章县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原告)诉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被告)
- 裁判结果摘要: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准予强制执行罚款4万元
- 来源:https://www.hunantoday.cn/news/xhn/202007/14807659.html
正文
记者 张洋银 通讯员 王卓君 陈传敏 三湘都市报 2020-07-01 20:44:10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记者 张洋银 通讯员 王卓君 陈传敏)消防隐患拒不整改,拖欠罚款,甚至起诉执法机构?日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判决书》,驳回宜章县兆祥商务有限公司对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起诉。 作为郴州市消防救援机构首例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导致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结果震慑了消极对待消防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2019年7月16日,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宜章县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宜章县文化影视广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柜相关元件不能正常联动、负一楼防火门损坏、负一楼建筑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负一楼、三楼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及北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等火灾隐患。 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宜章县兆祥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同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单位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处罚。 今年3月起,由于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不力,致使重大火灾隐患延期整改达五次之多并逾期未缴纳罚款。 2020年2月21日,大队依法向宜章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宜章县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传票后为继续逃避、拖延处罚,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起讼,请求撤销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6月8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收集相关证据后,下达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宜章兆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诉求,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19年7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肆万元处罚,并依法追缴该案滞纳金。 责编:陈香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