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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9_樊城仓库氧焊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0/其他案例 年份:2020 大小:2.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7:06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5:38

8 樊城仓库氧焊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

法院: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

文书号:-

当事人:小俊、小姜

裁判结果摘要:无证氧焊引燃相邻仓库致损930余万,2人判三年及三年六个月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038800617153757737/

损失超930万!樊城法院判了

樊城法院日前审结

一起无证上岗引发火灾案

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入刑

2020年11月28日,某公司员工小俊为转移承租仓库内的铁架,雇请了小姜(没有氧焊工特种上岗操作证)。小姜在作业时,焊枪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到旁边仓库,造成10家商户存储物品烧毁,过火面积

4000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超930万元。

火灾发生后,小俊、小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对自己违法行为引发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

樊城区检察院以小俊、小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樊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

的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

樊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俊、小姜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达930余万元,情节特别恶劣,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被告人小俊立即拨打

救援电话,两名被告人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俊家

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小姜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小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小姜的氧气瓶、切割枪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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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0/其他案例/2020_2439_樊城仓库氧焊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 (2).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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