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上海市徐汇区孙某某失火一审刑事判决书(电动自行车电瓶室内充电
下一篇:安徽芜湖弋江邵某失火案刑事判决书 ›

沈阳市浑南区朱某梅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电暖器起火致人死亡,判4年,裁判文书网)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0/刑事案件 年份:2020 大小:3.2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6: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2:42
类型/刑事判决书原因/用火不慎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法律/民事赔偿地域/辽宁年份/2020

title: 2020_沈阳市浑南区朱某梅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电暖器起火致1死)

updated: 2026-08-04

沈阳市浑南区朱某梅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电暖器起火致人死亡,判4年,裁判文书网)

女子使用电暖器起火后跑了,邻居却中毒身亡 人民号平台下载客户端女子使用电暖器起火后跑了,邻居却中毒身亡湖南消防消防公益服务 信息发布 便民平台

守护湖南 守护你2021-03-26 08:37关注家中电器起火后,沈阳女子朱某梅灭火失败,没关房门就独自逃离,结果造成两名逃生邻居被熏倒,其中一人死亡。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 年 3 月,朱某梅因失火罪被判刑四年。事件回顾2020 年 4 月 13 日 23 时 20 分左右,朱某梅在沈阳浑南区家中睡前使用电暖器取暖,造成与电暖器相连的插排及连接线起火。朱某梅发现起火后,未立即切断电源而用水灭火,致使火势无法控制,朱某梅于是放弃救火逃离出门。朱某梅逃离时,未关闭屋门,导致火灾现场的浓烟在楼道内扩散,造成正在逃离的两名邻居被熏倒昏迷,其中一人死亡。经鉴定,死者系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朱某梅案发后报警,被带走调查。判决结果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朱某梅过失引起火灾,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故应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梅有期徒刑四年。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损失。死者家属不服上诉,认为朱某梅应赔偿 63 万余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电暖器怎么用更安全?湿冷的湖南很少有集体供暖电暖器就成了取暖首选如何正确、安全使用电暖器⬇⬇⬇往 期 推 荐优秀!他们入选湖南省首批!来源:湖南消防 综合潇湘晨报、江西消防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打开客户端发表评论友情链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战部中联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台办全国人大中央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党校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人民网环球网海外网央视网新华网下载客户端App StoreAndroid 扫码下载 人民日报社主办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729号   |   京ICP备16066560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18  |  举报邮箱:services@pdnews.cn Copyright © 2024 人民日报客户端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0/刑事案件/2020_沈阳市浑南区朱某梅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电暖器起火致1死).md
‹ 上一篇:上海市徐汇区孙某某失火一审刑事判决书(电动自行车电瓶室内充电
下一篇:安徽芜湖弋江邵某失火案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