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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南市刘某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0/刑事案件 年份:2020 大小:3.0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7:05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1:24
类型/刑事判决书场所/森林草原场所/机动车船舶原因/用火不慎原因/放火纵火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法律/民事赔偿年份/2020

title: 2020_白城市洮南市刘某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updated: 2026-08-04

白城市洮南市刘某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祭祀烧纸引火灾 莫让烟火扰“清明”_刘某某 新闻 体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教育 时尚 科技 财经 娱乐 2026年8月1日 警察频道最新文章 警察频道最新文章 祭祀烧纸引火灾 莫让烟火扰“清明” 吉林声音 文章 总阅读 查看TA的文章> 祭祀烧纸引火灾 莫让烟火扰“清明” 2020-07-29 08:40 (李瑞鹏) “魂断最是春来日,一齐弹泪过清明。”清明时节,一年中最伤感的时节,不少人用祭祀烧纸的方式来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这本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时间天干物燥,用火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因此,这也提醒大家扫墓时千万注意火源,谨防“余烬飞灰”,莫让清明时节“雨纷纷”变成清明时节“火纷纷”。 近日,洮南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祭祀烧纸而引发的失火案,以失火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21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那金镇大群昌屯三社北约3公里处墓地烧纸祭祀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东侧毕某某家林地失火。经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鉴定:林地过火面积为2.25公顷。案发后,刘某某赔偿毕某某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刘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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