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诉徐某消防通道停车阻碍救火赔偿案
类型/民事判决书原因/电气故障法律/民事赔偿年份/2022
title: 2309_蔡某某诉徐某消防通道停车阻碍救火赔偿案
updated: 2026-08-04
蔡某某诉徐某消防通道停车阻碍救火赔偿案
- 法院: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2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行政赔偿(消防机构履职)
- 文书号:(2022)湘民初字号
- 当事人:蔡某某、徐某(化名)
- 裁判结果摘要:私家车占消防通道影响救援,判担15%责任赔10778.57元。
- 来源:https://yjt.hunan.gov.cn/yjt/xxgk/gzdt/sxgz/202208/t20220818_27586314.html
正文
【怀化·沅陵应急】堵住“生命通道”!被判赔万余元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2-08-18 10:52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人因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导致火灾处置被阻,涉事人员不仅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而且被判赔偿原告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10778.57元。 2020年10月14日,原告租赁的店铺因厨房部位电气线路故障着火,原告遂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处置。该大队消防车抵达着火店铺街道入口处时,发现被告人员的私家车停在消防车通道上。该大队消防员与周围群众尝试挪车,但是无法挪开,于是消防员只好远程连接消防车内水管用于救火。原告认为是被告停放的私家车挡住了消防车通道,导致消防员错过最佳救援时间,进一步扩大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因被告的私家车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影响火灾扑救,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曾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在日前的法院审理中,法院认为:被告的私家车在火灾发生时阻挡了消防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通道,对消防救援人员及时扑灭火势造成一定的影响,认定被告承担火灾造成损失的15%的赔偿责任。 (中国应急管理报)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0/民事赔偿/2020_2309_蔡某某诉徐某消防通道停车阻碍救火赔偿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