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5_张某常州汽饰厂车间起火逃生坠楼案
8 张某常州汽饰厂车间起火逃生坠楼案
法院: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2-11-11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提供劳务者受害/工伤
文书号:-
当事人:张某、常州某汽饰厂
裁判结果摘要:车间起火逃生坠楼八级伤残,调解赔37万
来源:https://jsfzb.xhby.net/pc/con/202211/11/content_1131253.html
版次:A06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2年11月11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芳 蔡剑群)近日,常州新北区法院孟河法庭依法调处了一起两年前因企业突发火灾,员工在逃生过程中不幸坠落受伤的案件。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达成和解。 54岁的张某,在常州某汽饰厂从事汽车零部件修理工作
已经10多年,2020年11月4日下午1时许。张某照常在7楼车间上班,突然发现车间外腾起了团团
的烟雾,她凑近一看,下面的楼层车间着火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整个7楼车间已被浓烟淹没。
当时7楼车间就只有她一个人,眼见火势越来越大,张某惊恐万分,取下挂在墙上的消防栓绳,一头绑在柱子上,另一头扔到窗外,爬出窗外拉着绳试图逃生。下滑过程中,张某因臂力不足,失手坠落到5楼的彩钢瓦屋顶上,当即昏死过去。后经常州第四人民医院抢救后又转至上海长海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胸椎压缩性骨折、肋骨多处骨折、肺挫伤等,构成八级伤残。 张某向新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审查认为,张某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张某将某汽饰厂诉至新北法院要求赔偿40多万元。 庭审中,法庭
围绕火灾发生的原因、楼层及某所处的位置、起火的经过以及逃生采用的方式等展开了详细调查。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让张某尽快获得赔偿,完成二次手术,承办法官蔡剑群多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劝解企业从情理出发,换个角度多多考虑一下对方的实际困难和感受。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一次性赔偿张某37万元。 尊敬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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