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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失火案(吉林船营)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0/民事赔偿 年份:2021 大小:2.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0:53 抓取时间:2026-10-22 09:25:16
类型/起诉书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森林草原法律/失火罪法律/民事赔偿地域/吉林年份/2021

title: 425_王某失火案(吉林船营)

updated: 2026-08-04

王某失火案(吉林船营)

正文

【基本案情】 扫墓祭祖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然而野外烧纸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近日,船营法院审理了一起由上坟引起的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查,被告人王某系吉林市船营区某镇某村村民,2020年3月29日,用自带打火机烧纸上坟时不慎将草垛引燃,引起火灾,造成村民损失。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经勘验,火烧还林地位于二官地村八社和九社,是2014年清收还林地,树种为红松及部门天然萌生的桦树、柳树、杨树,没有珍贵树种,过火面积5.599公顷。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及其家属积极赔偿全部受损村民经济损失并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过失引发林地火灾,过火面积达5.599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并赔偿受损方经济损失达成和解,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同意其进入社区进行矫正的意见,可对其宣告缓刑。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缅怀先人、不忘根本本没有错,但一定要采取环保、安全的方式上坟祭祖,尤其避免烧纸这种方式,否则不仅可能会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更会令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0/民事赔偿/2020_425_王某失火案(吉林船营).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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