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森林草原原因/吸烟遗留火种法律/失火罪法律/民事赔偿法律/公益诉讼年份/2023
title: 3355_郑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updated: 2026-08-04
郑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法院: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2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文书号:-
- 当事人:郑某
- 裁判结果摘要: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及鉴定费共计2.26万元
- 来源:https://www.epcourt.gov.cn/front/content.action?id=02a36aad994745f5ba29616deb7b722f
正文
守护绿色“氧吧” 文章出处:恩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2162 广东恩平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没想到我一个不良生活习惯,给生态环境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近日,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以及鉴定费共计2.26万元。 被告人郑某生活中有不良的吸烟习惯,2021年12月12日17时左右,他在广东省恩平市大田镇白石村委会大坪村一处山林伐木间隙,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枯草丛中,不慎引发一场山火,造成赵某、岑某新等村民的林木被烧毁殆尽。这场过火总面积为9.0843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9.0843公顷。后经林业部门评估,火灾造成生态公益林损失25.98万元,商品林14611.76元。山火引发后,郑某积极参与灭火。案发后,生态林经林业部门组织生态复绿,两年来已花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费用1.4万余元。 恩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8月18日,该案当庭宣判,并作出上述判决。 恩平市气候环境优越、自然环境优美,拥有七星坑自然保护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的原始次生林。今年3月,恩平市获得由中国气象局颁发的“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牌匾。恩平法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能作用,为推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1/公益诉讼/2021_3355_郑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