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5_刘某上坟烧纸引发山火案
8 刘某上坟烧纸引发山火案
法院: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刘某
裁判结果摘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9030880447447586/
【每周说法】清明祭祀防火患,文明扫墓保平安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个缅怀先人的时节,不少地方仍保留着庄重而温情的传统-烧纸祭祀。然而,这一寄托追思的行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不仅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据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显示,因上坟烧纸不慎引燃周边树木,进而引发火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屡见不鲜。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20日,山西省灵丘县的刘某前往上寨镇某村东侧祖坟上坟,用打火机点燃纸钱“金银”后,因遇风将周围山坡上的荒草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山头,最终引发山林火灾。经航测测绘,此次火灾过火区域面积为103.9997公顷,其中纯林地7.8885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8.8577公顷、新造林地
- 5026公顷。经灵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刘某构成失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失火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案例中的刘某,并非故意纵火,但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火灾发生,造成严重后果,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检察官倡导大家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绿色、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自觉摒弃烧香、烧纸的传统陋习,从源头减少因祭祀不当引发失火事故的风险,共同守护生命财产安全和绿水青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