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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谢某军祁连山祭祀失火案
法院:祁连山林区法院
裁判日期:2021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谢某军
裁判结果摘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上坟祭祀焚烧纸钱引燃杂草灌木,过火39.2156公顷,具有自首、补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异地植被恢复。
来源:https://www.sohu.com/a/848492018_121434698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其中,谢某军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上坟祭祀焚烧纸钱时,引燃地面杂草及灌木,导致林地被烧毁。谢某军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被法院判令植被恢复。 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是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发生,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森林和矿产资源,企业依法退出补偿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得的案情披露,2021年2月,谢某军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河口保护站辖区上坟祭祀焚烧纸钱时,将地面杂草及灌木引燃,导致林地被烧毁。 起火后谢某军主动拨打消防救援电话并与施救人员共同灭火,直至火势被完全控制。经鉴定,过火面积39.2156公顷,其中天然灌木林地31.4227公顷、天然草地7.4418公顷,其余为林区便道、河道等。谢某军到案后如实供述,并按照专业机构编制的人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异地补植青海云杉9420株。
图说:村民祭祀焚烧纸钱不慎引发山火。新华社 案发后,甘肃省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追究谢某军刑事责任,并判令谢某军对被破坏的林草资源予以异地植被恢复,否则承担相应植被恢复费用。 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军的过失行为,造成国家林业资源损失,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谢某军主动投案并积极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其积极按照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补植青海云杉,悔罪态度良好。遂判决谢某军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令谢某军按照专业机构编制的作业设计,于2024年6月前在指定区域对被破坏的林草资源分三期予以异地植被恢复造林32.05公顷,如未按期完成则按照评估数额承担相应植被恢复费用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该案涉过火区域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该保护区地处青藏、蒙新、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的祁连山北麓,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青海云杉、祁连圆柏、蓑羽鹤等生物为保护对象,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在分析该案例的典型意义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系一起因在自然保护区内祭祀引发林地失火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因过失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彰显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鲜明态度。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坚持生态修复优先,综合考量被告人积极按照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补植修复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并判令其承担异地植被恢复责任,引导行为人从“森林资源破坏者”转变为“森林生态修复者”,对于促进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推动公众提升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示范意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