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烧枯草引发山火案
类型/规范标准类型/典型案例汇编场所/森林草原场所/餐饮场所原因/吸烟遗留火种原因/放火纵火原因/玩火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年份/2022
title: 2093_谭某某烧枯草引发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谭某某烧枯草引发山火案
- 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法院
- 裁判日期:2022-11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谭某某
- 裁判结果摘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来源:http://czz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1/id/7006091.shtml
正文
继续发布系列典型案例 请大家牢记 2021年1月中旬,临澧县谭某某在某村朋友家中晚餐饮酒后,沿山间小路返回,因酒后在行进途中,多次被路边割下的枯草绊倒,心中不爽,遂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将枯草点燃,之后,谭某某在行进途中又两次点火焚烧路上的枯草,以致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250余亩。 被告人谭某某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谭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受今年下半年极端干旱天气影响,湖南省森林火险等级已达到极度危险等级,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2022年10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了《湖南省封山禁火令》,明确规定本省境内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为封山区域。封山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烧农作物秸秆、烧荒开垦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和取暖、野炊以及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户外用火。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2/其他案例/2022_2093_谭某某烧枯草引发山火案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