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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汨罗刘某焚烧秸秆金桂案
法院: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3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罪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号:-
当事人:刘某、某生态农业公司
裁判结果摘要:烧秸秆烧毁金桂苗,判赔3.15万元(含评估费)。
来源: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12/id/7691638.shtml
焚烧秸秆致金桂受损 法院判了 2023-12-07 16:01:00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焚烧秸秆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某生态农业公司31480元。 2022年,刘某在自家稻田点火烧秸秆,导致某生态农业公司的金桂树苗被烧毁,使该公司
遭受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因在自家稻田焚烧秸秆,导致某生态农业公司金桂苗损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专业机构评估,该生态农业公司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为人民币 29980元,评估费1500元,应由刘某承担,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2/其他案例/2022_790_汨罗刘某焚烧秸秆金桂案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