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詹某保茶园失火案
类型/教学课件场所/森林草原原因/用火不慎法律/失火罪年份/2024
title: 2749_福鼎詹某保茶园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福鼎詹某保茶园失火案
- 法院:福鼎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4-07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
- 当事人:詹某保
- 裁判结果摘要:茶园烧杂草余火复燃引山火,过火457亩
- 来源: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9300.shtml
正文
在自家茶园焚烧杂草引发火灾。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失火案,判处被告人詹某保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2022年9月,被告人詹某保至自家茶园采茶。10时许,其使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事先清除好堆放在茶园路边的杂草,杂草燃尽明火熄灭,詹某保便用水浇杂草堆,尔后在未检查杂草堆底下是否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12时许,杂草堆复燃,火势蔓延至附近的山场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林地面积为457亩,其中有林地281亩,疏林地176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詹某保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281亩,疏林地面积17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一点星火,足以燎原。本案被告人因一时大意,未检查明火是否熄灭引发森林火灾,破坏了生态环境,最终不仅要承担补植复绿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警钟长鸣,绷紧安全弦,提高防火意识,规范用火,共护绿水青山。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2/民事赔偿/2022_2749_福鼎詹某保茶园失火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