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及监护人、白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
title: 743_甲与乙及监护人、白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
updated: 2026-08-04
甲与乙及监护人、白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
- 法院: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案件类型:民事
- 案由/罪名:生命权纠纷
- 文书号:-
- 当事人:甲;乙;乙监护人;白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裁判结果摘要:两未成年人将鞭炮扔进下水道井盖致沼气爆炸,乙及监护人赔甲92万、物业赔46万
- 来源:http://www.hazhenping.jcy.gov.cn/sitesources/zpxjcy/page_pc/zxdt/article0a5a24271e104468adf0dc68b3b7d86b.html
正文
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许多地方的习俗。然而,未成年人燃放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案情简介 案例一 2022年春节期间,某地一名13岁少年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燃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导致整栋楼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多户居民财产损失,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后,经法院调解,少年的监护人承担了共计2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2021年元宵节,某地两名12岁男孩在玩耍时,一人点燃鞭炮后扔向同伴,导致对方眼部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受伤男孩的家长将对方家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点燃鞭炮的男孩家长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伤残赔偿金共计15万元。 案例三 2020年春节期间,某地一名14岁少年在燃放自制“土炮”时发生爆炸,导致双手严重受伤,经抢救后仍落下终身残疾。事后调查发现,少年使用的烟花爆竹为非法自制产品,相关部门对销售者进行了查处。 案例四 2021年春节期间,甘肃白银某商业街上,两名未成年人甲与乙出于好玩心理,将点燃后的鞭炮扔进了下水道井盖内,导致发生沼气爆炸。受害人甲将乙及其监护人、白银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白银区法院判决:被告乙及其监护人赔偿甲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92万元;白银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甲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6万元,驳回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 家长应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玩火放炮的行为往往源于好奇心和模仿心理,家长应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其危险性,并避免让孩子接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 社会应加强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和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 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
学校应通过安全教育课程、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 未成年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应认识到玩火放炮的严重后果,自觉远离危险行为,遇到他人玩火放炮时应及时劝阻或向成年人报告。
- 车主应加强防范措施
春节期间,车主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远离烟花爆竹燃放点,并购买相关保险以降低财产损失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扰乱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