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贵亨置地美丽华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处罚撤销案
类型/行政判决书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消防设施工程法律/行政诉讼地域/海南年份/2025
title: 1594_海南贵亨置地美丽华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处罚撤销案
updated: 2026-08-04
海南贵亨置地美丽华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处罚撤销案
- 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查强制执行)/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裁判日期:2025-07-17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消防验收/消防行政许可行政诉讼
- 文书号:(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
- 当事人: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裁判结果摘要:撤销处罚决定(美丽华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法院认为主观无过错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 来源:https://qsqzf.haikou.gov.cn/qsqzhxzzfj/xzcfa/202508/11feb751ce8142738b3bfd461bb04734.shtml
正文
(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 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月11日对你单位建设美丽华居项目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 2022年10月8日 ,我局向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经审理,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认为你单位建设美丽华居项目,消防验收不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主观上无过错且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认为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认定事实有误。 鉴于此,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撤销条件,本机关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海综执琼住决字第127号。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7日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2/行政诉讼/2022_1594_海南贵亨置地美丽华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处罚撤销案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