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_赵某阳台供桌烧香失火案
8 赵某阳台供桌烧香失火案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3-05-05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赵某
裁判结果摘要:赵某在租房主卧阳台摆放供桌烧香,点燃无烟香后外出购置厨具,香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致家中大火,两名子女被烧死,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43639315871892008
痛心!阳台摆供桌烧香,两名亲生子女遇难...
西安58岁女子赵某
居家阳台烧香疏于看管引发火灾
致使两名亲生子女遇难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赵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 3年6个月。
赵某与两名子女一同租房居住,日常在主卧阳台摆放供桌,桌上有佛像及香炉。2023年5月5日傍晚,赵 某在香炉点燃三根无烟香后外出购置厨具,两名子女下班回家后在次卧休息。无人看管的香火引燃阳 台周边可燃物,当晚家中突发大火。
此次火灾不仅焚毁屋内财物,还造成楼上住户房屋及财物受损。经法医鉴定,两名子女均系被烧死,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就是烧香不慎引燃可燃物。
2023年8月24日,赵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还与财产受损业主达成和解 并完成部分赔偿。辩护人提出赵某已承受丧子之痛,希望从轻处置。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及财产损失,行为构成失火罪,事故后果严重,不 适用情节较轻免罚情形。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情节,参考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最 终以失火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一些看似微小的疏忽
实则暗藏重重火灾隐患
一组消防实验带你直观感受
01
模拟立香倾倒引燃附近可燃物
消防员点燃立香,模拟立香因固定不稳意外倾倒,前端烧红的香灰接触周边纸钱后迅速被引燃,随即 转为明火燃烧。
02
模拟香烛火焰引燃周边纸钱
消防员点燃香烛后,附近放置的纸钱仅1-2秒便被引燃,随即剧烈燃烧并迅速化为灰烬。
03
模拟灰烬复燃
消防员模拟祭祀后,在未完全熄灭的纸钱灰烬中添加可燃物,仅数秒后,灰烬中涌出浓烟并发生复燃 ,约一分钟后进入猛烈燃烧状态。
肥肥提醒
焚香点烛祭祀祈福时
务必牢记安全第一
严格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 切勿让一时的疏忽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综合红星新闻等编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