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0_金华海盛新材料设施不符案
8 金华海盛新材料设施不符案
法院:金华市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裁判日期:2024-08-01
案件类型:行政
案由/罪名:消防行政处罚
文书号:-
当事人:金华市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摘要: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罚款3.5万元。
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8/1/art_1229171533_59342329.html
金东消防积极开展7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例曝光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8-01 16:24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金东消防积极开展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干部来到金东区孝顺镇希望路252号的金华市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现该厂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随后,来到金东区孝顺镇镇西开发区的浙江可咪尼工贸有限公司,发现该厂区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现象,之后防火干部来到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1221号的浙江盛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东店,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此外,大队还检查了金华金航陶瓷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太阳砂轮厂、云南云海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等企业,在各企业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下一步,金东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4/其他案例/2024_2480_金华海盛新材料设施不符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