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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_牡丹江市爱民区小英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4/刑事案件 年份:2024 大小:3.8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6:06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3:01

title: "2024_牡丹江市爱民区小英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source: thepaper.cn 29779411 saved: 2026-07-31 type: 刑事判决书/失火罪判例

tags: [类型/刑事判决书, 场所/森林草原, 原因/放火纵火, 等级/亡人火灾, 法律/失火罪, 法律/民事赔偿, 地域/黑龙江, 年份/2024]

2024_牡丹江市爱民区小英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失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1缓1)

一时疏忽酿火灾,失火烧林悔已迟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下载客户端登录无障碍+1一时疏忽酿火灾,失火烧林悔已迟2024-12-27 16:52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普法宣传筑牢守法意识普法全覆盖,筑牢守法意识野外莫生火,用火需谨慎,防范不可少,切莫存侥幸。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基本案情2024年4月,被告人小英(化名)在牡丹江市爱民区某村西北方向的自家承包地里,使用打火机点燃了玉米秸秆。不料,燃烧过程中风势增强,火苗被吹入了邻近的山林,导致被害人小轩(化名)和小田(化名)所承包的山林地发生火灾。经专业鉴定,小轩和小田的山林地过火面积共计37.8126公顷(相当于567.1890亩),且该区域属于乔木林地。在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小英于同日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审理爱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英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官提醒“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广大农民群众应牢记防火安全,特别是秋冬季节天干物燥,田地森林火灾的风险大大增加,应正确处理田间杂草秸秆等,切记不可一烧了之,应当自觉禁止任何可能引发山火的行为。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审:时 维原标题:《一时疏忽酿火灾,失火烧林悔已迟》阅读原文特别声明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1收藏我要举报查看更多查看更多开始答题查看更多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iPhone版iPad版关于澎湃加入澎湃联系我们广告合作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澎湃矩阵澎湃新闻微博澎湃新闻公众号澎湃新闻抖音号派生万物开放平台IP SHANGHAISIXTH TONE新闻报料报料热线: 021-962866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沪ICP备14003370号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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