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4_瑞昌陈某某祭祀失火案
8 瑞昌陈某某祭祀失火案
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4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陈某某
裁判结果摘要:公墓祭祀点火引茅草火灾,过火1794.13亩
来源:https://so.html5.qq.com/page/real/search_news?docid=70000021_51768eb90bc01252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 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同时需赔偿失火行为造成的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 导致的损失及修复费用 1489032.66元
并在九江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 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4年12月,陈某某携带
打火机、鞭炮等祭祀用品 前往瑞昌市某山场的公墓祭祀 因打火机点不着香
陈某某捡取坟边干茅草 用打火机点燃引香 不慎引燃周边茅草,引发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现场过火面积为1794.13亩,其中其他灌木林704.19亩,乔木林(有林地)96.72亩,无立木林地983.4 2亩,非林地9.8亩。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向基层组织有关负责人投案,并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同时,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秋季干燥,进入山林 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哪些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 ●来源:瑞昌市人民法院 中国应急管理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4/民事赔偿/2024_2754_瑞昌陈某某祭祀失火案 (2).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