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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_兰某失火案(平塘)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4/民事赔偿 年份:2024 大小:5.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9:11 抓取时间:2026-10-22 09:27:55

8 兰某失火案(平塘)

法院: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4-02-18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兰某

裁判结果摘要: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64403551134024227/

莫让烟火成灾祸,黔南中院发布6起失火罪案例

春节祭祖,承载着深厚情感,但天干物燥,稍不留意,星星之火就能点燃山林。这不仅是对自然的伤 害,更会让自己深陷囹圄。黔南法院发布6起失火罪案例,希望大家能以案为鉴,安全祭祀,守护好绿 水青山,也守护好自己的生活。

案例一

2024年2月18日下午,被告人兰某到平塘县某村水渠边查看水源时点燃香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 弃在水渠边离开,走出约30米后发现丢弃烟头处开始着火,随即返回扑火,因火势过大无法控制便匆 忙离开。驻村工作队员及村民发现后合力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火扑灭。后兰某发现前日起火处有疑似火 烟仍未向村委会报告或到现场查看处理,导致火种复燃,后经政府工作人员及村民再次扑救后,才将 山火彻底扑灭。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达2308.18公顷(34622.7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在火灾发生后未积极参与救火, 也未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或报警,造成大量森林资源被烧毁,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依法对其判处有 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例二

2024年春节后,被告人黎某多次到荔波县某村地里割杂草欲种植金钩莲。经护林员多次提醒谨慎野外 用火后,黎某佯装答应,但仍不听劝告,用打火机点燃田中杂草,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山林火 灾。黎某见火势较大无法扑灭,便跑到一亲戚家躲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此次山林火灾烧 毁有林地6.22公顷(93.3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269元,间接经济损失6901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关于林区禁火规定,过失引发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财 产损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 ,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三

2024年2月20日上午,被告人王某在平塘县自家耕地里干农活,因焚烧耕地内杂草不慎引发山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4.48公顷(367.2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其行为已 构成失火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四

2024年2月20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都匀市匀东镇某地山上放羊时,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 准备烤食物吃,因突然刮起大风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经勘查,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7.87公顷(

  1. 0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野外使用明火引发山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 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五

2024年2月21日8时许,被告人刘某与妻子到惠水县某村自家地里犁地除草,刘某点燃农用地边缘杂草, 同时让妻子到田坎边守火。因当日风大,焚烧杂草的火源被吹散引发周围干燥草木燃烧,火势蔓延引 发山火。刘某夫妇积极参与灭火并寻求他人帮忙,火势熄灭后刘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 定,此次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26.65公顷(1899.7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失,其行为构成 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刘某积极参与灭火,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六

2024年3月23日14时许,被告人罗某在惠水县羡塘镇某村自家地里焚烧杂草,因天气干燥风势较大不慎 引发山火。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57.17公顷(857.55)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 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 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4/民事赔偿/2024_440_兰某失火案(平塘) (2).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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