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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先失火案(七星关)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4/民事赔偿 年份:2025 大小:2.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4:51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9:06
类型/起诉书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森林草原法律/失火罪年份/2025

title: 469_高某先失火案(七星关)

updated: 2026-08-04

高某先失火案(七星关)

正文

祭祀烧纸引发火灾 世界环境日前夕她现身法庭受审 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强化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司法保护的警示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2025年6月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深入大方县对江镇大山村,依法公开巡回审理了被告人高某先失火罪一案,以身边案警示教育群众,数十名村民、护林员及乡镇干部全程旁听,近距离感受司法对生态环境的刚性守护,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让环境司法理念深入田间地头。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2月18日14时许,被告人高某先到大方县安乐乡偏坡村群合组为其父亲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2.6037公顷(39.05亩),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展开调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充分发表的意见。庭审结束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高某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到案后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高某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当庭判决被告人高某先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释法】本案是一起典型因疏忽引发山火的刑事案件,虽系过失犯罪,但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不可逆转,法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三点警示需牢记: 一是野外焚烧秸秆、祭祀烧纸等行为绝非“私事”,违反防火规定引发火灾极有可能涉嫌犯罪; 二是过火林地生态修复需数十年,经济损失可计,环境价值无价; 三是法院将持续以最严格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 图文:李颖莎 一审:常 冰 二审:彭 纪 终审:魏雪松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4/民事赔偿/2024_469_高某先失火案(七星关).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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