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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6_李某烧杂物引发山火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其他案例 年份:2025 大小:2.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8:46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3:12

8 李某烧杂物引发山火案

法院: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12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罪名:失火罪

文书号:-

当事人:李某

裁判结果摘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https://www.spp.gov.cn/dfjcdt/202603/t20260303_721534.shtml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高辉)“当前正值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希望大家深刻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及失火的严重性。”2025年12月,陕西省平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失火案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来到现场旁听庭审。 “我非常后悔,本想烧点杂物,没想到惹了这么大的祸⋯⋯”被告人李某的当庭忏悔让现场一片寂静。2025年清明节期间,李某在家中清理杂物并在自家空地焚烧,火势随风迅速引燃山林,过火林地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平利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当前正值山区烧荒、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易发期,我们与县法院协商后,决定将庭审设在案发地,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办案检察官表示。 “野外一点星火,可毁万亩山林,这并非一句口号,而是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残酷现实!”庭审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专门针对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进行解析,警示村民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法院经审理,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乡亲们,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管好自家的地头、田头、坟头,绝不能心存侥幸、因小失大。”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结合该案和当地农耕用火习惯进行现场普法。“森林防火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我们要以案为鉴,在全村开展新一轮防火巡查和宣传,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当地村干部表示。 “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的法治课堂,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参加旁听的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了肯定评价。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其他案例/2025_2076_李某烧杂物引发山火案 (2).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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