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城方某做饭引燃邻居景观松案
类型/火灾事故认定书类型/民事判决书场所/森林草原原因/用火不慎法律/民事赔偿地域/山东年份/2025
title: 632_济南钢城方某做饭引燃邻居景观松案
updated: 2026-08-04
济南钢城方某做饭引燃邻居景观松案
-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
- 案件类型:民事
- 案由/罪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火灾财产损害
- 文书号:-
- 当事人:方某、钱某
- 裁判结果摘要:方某自家地生火做饭用火不慎致杂草蔓延烧毁钱某景观松,判赔经济损失9万余元。
- 来源:http://ccpd.china.com.cn/2025-12/19/content_43312106.html
正文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烧火做饭疏忽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一顿饭的用火不慎,让邻居精心养护的景观松化为焦木,多年热络的邻里情如今覆上了厚厚的冰霜。 事发当日,方某在自家地里生火做饭,因用火不慎导致杂草起火,后蔓延至附近林地,造成钱某景观松损毁。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勘查后,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明确:起火点位于方某地块,起火原因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出事前,方某和钱某两家相处得很融洽,可景观松被烧后,两家就赔偿金额吵了好几回,一来二去,往日的和气没了,直至对簿公堂。 钢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明确载明起火原因为“方某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方某用火后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造成钱某受到损失,方某的行为与钱某受到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故方某应当承担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钢城区法院最终判决方某赔偿钱某经济损失9万余元。 法律可以判决赔偿金额,可邻里情分伤了,这份情感上的损失无法衡量。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居家用火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一时的疏忽可能导致自己及他人生命与财产的损失。唯有把防火意识刻入内心,才能守住安全,也守住邻里间的和睦。(来源: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其他案例/2025_632_济南钢城方某做饭引燃邻居景观松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