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嘉德乐物业使用不合格防火门案
类型/规范标准类型/教学课件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年份/2025
title: 2025_衡水市嘉德乐物业使用不合格防火门案
updated: 2026-08-04
衡水市嘉德乐物业使用不合格防火门案
- 法院:衡水市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裁判日期:2025-12-04
- 案件类型:行政
- 案由/罪名:使用不合格防火门
- 文书号:-
- 当事人:衡水市嘉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裁判结果摘要:钢质隔热防火门耐火性不合格逾期未改,罚款900元
- 来源:http://tcq.hengshui.gov.cn/art/2025/12/4/art_11186_608088.html
正文
2024年10月25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桃城区英才路与滏东街交叉口东160米的衡水市嘉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桃城壹号小区A区1号楼、2号楼的钢质隔热防火门抽样送检,经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小区1号楼、2号楼使用的同批次钢质隔热防火门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项目不符合 GB12955-2008《防火门》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大队制作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衡桃消限字〔2024〕第0478号),责令其于2025年8月31日前整改完毕。期限届满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衡水市嘉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桃城壹号小区A区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小区A区内使用不合格钢质隔热防火门的问题未整改,属于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以上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河北省消防部门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衡水市嘉德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民事赔偿/2025_衡水市嘉德乐物业使用不合格防火门案.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