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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黄某某烧物泄愤失火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民事赔偿 年份:2025 大小:2.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3:35 抓取时间:2026-10-22 09:21:04
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餐饮场所原因/放火纵火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地域/河南年份/2025

title: 37_河南灵宝黄某某烧物泄愤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河南灵宝黄某某烧物泄愤失火案

正文

河南一男子因父母不同意其投资餐饮项目,竟在家中焚烧物品泄愤,最终酿成悲剧。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 2024年5月14日晚,黄某某先是在阳台焚烧投资项目资料,被父母及时制止扑灭。1小时后,他又点燃一件速干短袖,因火势过猛烧到手,便将燃烧的衣服扔向客厅沙发,引发大火。火灾造成母亲被困房中死亡,自己及其父亲被烧伤,并造成小区楼道及邻居房屋受损。 次日,黄某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案发后,他出资对小区楼道及邻居房屋受损处进行了修缮,取得物业管理方及邻居谅解,父母近亲属也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与家人产生矛盾后点燃资料和衣服等物品发泄不满情绪,过失引发火灾,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因一时冲动 惹火摊上大事的 典型可是真的有不少 2025年3月31日,湖南益阳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经调查,系户主的多年好友朱某故意纵火引发。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2024年5月25日,广东湛江一住宅起火。经查,火灾原因为一男子因财产纠纷点燃摩托车泄愤,其因涉嫌放火被刑拘。 蓝浙浙提醒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 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按我国刑法规定 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来源:封面新闻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民事赔偿/2025_37_河南灵宝黄某某烧物泄愤失火案.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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