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4_蚌埠市龙子湖区某小区物业消防处罚非诉执行案
8 蚌埠市龙子湖区某小区物业消防处罚非诉执行案
法院: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6
案件类型:执行
案由/罪名:强制执行
文书号:-
当事人:蚌埠市龙子湖区某小区物业服务单位
裁判结果摘要:室内消火栓无水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罚款13500元及加处罚款合计27000元,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http://lzhq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6/02/id/9199871.shtml
2026年2月13日上午,蚌埠市龙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向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移送一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审查案件。该案系我区今年首起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标志着龙子湖区“法消联动”机制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领域迈出实质性一步。 龙子湖区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李伟、龙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席扬共同参加了案件移送与初步对接工作。此次移送的案件源于2025年4月9日消防监督执法中发现:我区某小区存在7号楼11层室内消火栓无水、7号楼1层防火门缺失等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该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生效后,该物业服务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消防部门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在案件移送现场,行政庭负责人李伟详细审查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申请执行标的等材料,并初步了解了案件查处过程及当事人履行情况。李伟表示,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将依法高效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督促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法消联动”不仅是龙子湖区法院拓展府院联动机制的新实践,也是消防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双方均表示,将以本案为契机,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业务交流、联合普法等合作渠道,探索建立消防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快速审查、规范执行的常态化机制,共同筑牢辖区消防安全法治屏障。 下一步,龙子湖区法院行政庭将依法对该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同时,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协作联动,通过以案释法、专题授课等形式,助力提升消防执法
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