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26_925_结婚燃放烟花致邻居车损.pdf
下一篇:2026_559_通化傅某某烧荒毁声屏障案.pdf ›

2026_2144_舒某某祭祖点香引发山火案.md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6/其他案例 年份:2026 大小:3.5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48:31 抓取时间:2026-10-22 09:13:33
类型/规范标准场所/森林草原原因/放火纵火等级/亡人火灾法律/失火罪

title: 2144_舒某某祭祖点香引发山火案

updated: 2026-08-04

舒某某祭祖点香引发山火案

正文

清明正当时,祭扫须谨慎 文明绿色祭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忌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追究法律责任。和绍法君一起来看看嵊州法院审结的这起森林火灾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舒某某与其丈夫等5人到祖坟进行祭拜。期间,舒某某用打火机点燃香烛,不慎引燃周边茅草导致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舒某某一家扑救无果,导致林地大面积被烧毁。经鉴定,舒某某失火烧毁的林地面积为44.78公顷。 案件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舒某某违反森林防火有关野外用火的规定,在祭祖过程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44.78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舒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嵊州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舒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期三年,并责令补种树苗。 绍法君提醒 缅怀先人,贵在“走心”。绍法君提倡以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等绿色文明的方式追思亲人,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等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让清明节更“清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嵊州法院

✍️ 王涛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市委书记温暖走访调研市委政法委讲话精神✍️ 这些新法新规4月起施行!✍️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借法治之力,护河畅岸绿——那些关于水资源的法律知识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清明正当时,祭扫须谨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6/其他案例/2026_2144_舒某某祭祖点香引发山火案.md
‹ 上一篇:2026_925_结婚燃放烟花致邻居车损.pdf
下一篇:2026_559_通化傅某某烧荒毁声屏障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