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福州晋安区新店镇西庄小区1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基本信息
- 时间:2024年12月2日19时02分许
-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51号西庄小区12座2梯
- 类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较大亡人火灾
- 死亡:3人
- 过火面积:约18平方米
- 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4156元
- 调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
起火经过
2024年12月2日19时02分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51号西庄小区12座2梯一层门厅发生火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起火,引燃门厅可燃物,烟雾沿楼梯间蔓延,3名住户因吸入有毒烟气死亡,过火面积约1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04156元。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一层门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起火。间接:①违规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②门厅未设防火门;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④报警晚、初期处置不及时。
事故教训与建议
- 小区门厅应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
- 门厅、楼梯间应设独立式感烟报警+自动喷淋
- 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严禁占用
- 小区应建集中充电车棚并配备消防设施
参考来源
- https://fzrd.gov.cn/zwgk/zdlyxxgk/aqsc/sgdcjzj/202504/t20250407_5000675.htm
源文件:05_新型业态火灾/2024/2024_锂电池储能_福建福州_12·2较大火灾调查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