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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_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2·16_17·2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分类:06_境外及港澳台调查报告 / 2017/港澳台 年份:2017 大小:98.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52:10 抓取时间:2026-10-22 09:08:54
类型/事故调查报告场所/住宅自建房场所/商场市场场所/工业厂房原因/吸烟遗留火种原因/放火纵火原因/雷击静电等级/较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民事赔偿地域/中国台湾年份/2017

title: 2017_台湾_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2·16_17·2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2017年2月16日6时许,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汽配城(系商业推广名称,项目名称为“淮南台湾车配城”,以下统称“淮南国际汽配城”)一经营户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尽快查明原因,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接事故报告后,省安全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事故发生地妥善做好善后和舆情把控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省政府批准,3月7日,成立了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2•16”较大火灾事故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住建厅、商务厅、工商管理局、省总工会、淮南市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并选调了省内相关行业的2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2月16日6时许,“淮南国际汽配城”27栋大通区领先汽车配件经营部(广告牌为“辉龙自动变速箱维修车间”,以下简称“经营部”)102号商铺一层北半部起火,烟火通过101号的楼梯和102号的升降机孔洞迅速向上蔓延,居住在27栋101、 102号三层的金亚等5人,发现起火后欲通过房门从楼梯逃生,此时烟火封门,樊帅彬等4人畏惧楼高,未及时跳楼逃生,事故造成4人(樊帅彬,男,25岁,河南荥阳人,公民身份号码:41018*****013;牛江南,男,31岁,河南宜阳人,公民身份号码:41032430;孙明辉,男,18岁,河南鹿邑人,公民身份号码:41272294;王廷学,男,60岁,河南修武人,公民身份号码:41082*****019,系经营户王小强的父亲)当场死亡,1人(金亚,男,19岁,河南鹿邑人)从三层窗户跳楼逃生,轻伤。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淮南国际汽配城”27栋101、102、103号商铺,该栋建筑于2015年1月建成,钢混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9 m,占地面积748 m²,建筑面积2244 m²,地上共三层,四周设置环形车道,周围均为同类建筑。事发场所27栋101、102、103号商铺,一层为工作间和办公室,二层 主要存放汽车配件,三层为员工宿舍,其中101、102 号商 铺的一、二层连通,102、103 号商铺的二层和101、102、 103 号商铺的三层通过隔墙上的门洞相通,101、103 号商铺 内分别设置一部钢质敞开楼梯(101-103 号商铺各楼层室内 平面示意图如下)。 事发场所1 层室内平面示意图 事发场所2层室内平面示意图 事发场所3层室内平面示意图

(三)天气情况。

2017 年2 月15 日18 时至2017 年2 月16 日08 时,事 发地天气实况为无雷电,出现了1.1mm 降水,极大风速3m/s, 方向偏东风,气温7.8℃~14.1℃,相对湿度42%~99%。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合人民 币302.05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单位应急处置情况。

事发前,樊帅彬、牛江南、孙明辉、金亚4名员工在“经 营部”101号商铺的三层房间就寝,王廷学在102号商铺三层 房间就寝,103号商铺无人居住。 王廷学最先发现火情,随后呼喊叫醒其他4人,此时火 势、烟雾迅速蔓延,6时05分金亚拨打火警电话,被困人员 呼喊求救,并试图打开宿舍房门逃生,但外面烟雾很大无法 出去,金亚从三层窗户跳楼逃生,其他4人不愿意跳楼,被困在101、102号商铺的三层房间内被烧致死。 6时08分王小强接到樊帅彬电话,6时30分许赶到现场, 101、102号商铺一层和二层已全部着火、三层冒着浓烟,103号商铺没有起火,他踹开103号商铺一层卷闸门试图冲进去救人,被保安和女友制止,此时金亚已从三楼跳下。“经营部”员工蒋丽丽电话告知居住在蚌埠的宫宇,获悉后于8时许到达事故现场。 6时05分,淮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和120指挥中心分别接到火灾事故报警。 7时50分后,事发所在地及有关部门相继得知事故信息,逐级按渠道进行了报告。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淮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部署事故处置、善后、维稳、舆情把控等工作,事发当日上午印发《关于汲取“2•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午,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安排事故善后等工作。事故处置过程中,淮南市共出动公安干警35名、灭火车辆3台、救护车辆2台。 3月5日,就民事赔偿事宜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意见,4名死者遗体就地火化,家属返乡。

三、事故直接原因认定

(一)最初起火部位认定。

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和监控视频等综合分析,认定 该起火灾事故的起火部位为“经营部”102号商铺一层,起火点位于102号商铺一层北部。

(二)起火原因分析认定。

  1. 排除放火嫌疑。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淮南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调查,排除人为放火嫌疑。
  2. 排除遗留火种。根据现场勘验、走访询问和视频监控证实,起火点不具备有烟头等遗留火种引燃起火的条件。
  3. 排除自燃。据查实,起火点处有轿车、电动运货车、齿轮油等物品,且现场不具备自燃的条件。
  4. 排除生活用火不慎。经对相关人员询问,证实该场所人员不使用明火做饭,勘验也未发现现场有使用明火的器具。

5.排除雷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证明材料,当日事发地无雷电。

  1. 排除外来火源。通过视频监控,起火前“经营部”102号商铺外围无燃放烟花爆竹、飞火等任何异常情况。

7.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起火点处用电设备有照明灯具、举升机、自动变速箱清洗交换机、轿车和电动运货车,其中照明灯具、举升机和自动变速箱清洗交换机处于断电关闭状态,轿车电瓶被拆除,轿车内部不带电,经勘验,以上用电设备未发现任何电气故障。电动运货车自2月15日21时许一直处于充电状态,且电动运货车及其充电线路位于起火点处,对电动运货车及其地面残留的电气线路上发现的金属熔痕,送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有电热作用形成的熔痕。 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经营部”102号商铺一 层北部停放的电动运货车长时间充电,造成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四、事故企业经营活动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事发“经营部”,由王小强和宫宇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经营场所位于“淮南国际汽配城”项目27栋101、102、103号商铺。现有员工合计6人,其中4名男员工常住101号商铺三层。 “淮南国际汽配城”为“淮南经开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淮南黄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黄埔置业”)开发,2015年1月,项目一期竣工验收,由安徽联华实业集团所属安徽泉山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负责招商运营,并委托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南山物管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27栋101、102、103号商铺为一期项目,其中101、102号商铺的产权人为胡礼宗,经约定,101、102号商铺委托“淮南黄浦置业”运营管理,103号商铺的产权单位为“淮南黄浦置业”,27栋101、102、103号商铺的建筑面积合计为336.01㎡。 2014年12月,宫宇与“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签订了《淮南国际汽配城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经营范围:汽车维修。同时签订了《淮南国际汽配城商户经营承诺书》,约定了从事生产经营应遵守的13项郑重承诺,自此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等,同时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并在户外悬挂了辉龙专业自动变速箱维修车间广告牌(见下图), 事发后 事发后悬挂在户外的悬挂在户外的广告牌广告牌 2 2010166年年33月月,,办理了办理了工商工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手续手续,,注册注册名称为名称为大大通区领先汽车配件经营部通区领先汽车配件经营部。经营者:王小强。经营者:王小强,注册号:,注册号:340493600065695340493600065695,资金数额:,资金数额:1010万元,经营场所:万元,经营场所:淮南淮南国国际汽配城际汽配城2727栋栋101101号。号。监管区域:一般监管区域,风险行监管区域:一般监管区域,风险行业:丙级风险行业,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业:丙级风险行业,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起:经营期限起:20162016年年33月。月。

(二)事故相关项目。

“淮南国际汽配城” “淮南国际汽配城”项目。项目。占地占地138.97138.97亩,亩,分分33期期开发,开发,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127635.48127635.48m²,其中一期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建筑面积53091.97 53091.97 m²(平平面分面分布见下图)布见下图),,于于 20112011年年1010月经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月经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批复立项,20112011年底淮南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年底淮南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本项目的总体规划,过本项目的总体规划,20132013年年33月开始月开始建设,建设,20152015年年11月竣工月竣工验收验收,,由由“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负责运营并负责运营并签订了《委托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期限自经营管理合同》,委托期限自20152015年年11月月--20182018年年1212月止月止,,共计共计44年年,每年签订一次,每次期限,每年签订一次,每次期限11年,年,与“安徽南山物管公司”与“安徽南山物管公司” 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 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2013年年1212月至月至20182018年年1212月止。月止。 淮南国际汽配城项目一期平面分布图

(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 1..“淮南黄埔置业“淮南黄埔置业””,,成立于成立于20112011年年55月,统一社会信用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91340400573041045G(191340400573041045G(1--1)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五百万美元整,注册营业期注册资本:五百万美元整,注册营业期限:限:20112011年年55月月--20412041年年55月,经营范围:在月,经营范围:在HGTP10055HGTP10055地块上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住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住所:“淮南“淮南经开区”经开区”管委会大楼内。管委会大楼内。 2 2..“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132013年年33月,统一社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信用代码:9134040063615969C(19134040063615969C(1--1) 1) ,,类型:一人有限责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圆整,注册营业期限:长期,经注册资本:一百万圆整,注册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招商、预包装食品兼散理、营销策划、招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兼零售(依法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联华泉山湖小区公司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联华泉山湖小区B41B41--77。。 以上 以上两家两家经营单位经营单位的的法法定代表定代表人人均均为为汪凤云汪凤云。。 3 3..“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安徽南山物管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132013年年99月,统一社会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9134040007872405XA9134040007872405XA,法人代表:胡俊,注册资,法人代表:胡俊,注册资本:陆百万圆整,注册营业期限:本:陆百万圆整,注册营业期限:20132013年年99月月--20332033年年99月,经月,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会所商业运营管理,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会所商业运营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代理,家政服务,园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代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绿化工程施工,无许可经营项目。公司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家岭合淮路无许可经营项目。公司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家岭合淮路西侧联华西侧联华•金水城金水城B41B41--22栋栋。。 “淮南国际汽配城”由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淮南国际汽配城”由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台湾台湾项目城服务中心项目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台湾项目城(以下简称“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台湾项目城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负责负责日常日常物业服务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为周亚,项目经理为周亚。。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发“经营部”。未及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未申请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等经未申请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等经营业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营业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未落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按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火和经营场所消防落实区域防火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室内安全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室内消防设施设备,未消防设施设备,未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未未安排员工安排员工参加参加物业等单物业等单位组织的消防演练位组织的消防演练,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注

———————————— —————————————————————————————————————————————————————— ○ ○注注《公司法》第六条《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3.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制度;4.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15日日 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2016年第年第3737号)第十一条第号)第十一条第44项项 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件》(GB/T16739)(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GB/T16739) 39) 第第2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自动变速器修理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自动变速器修理人员条件: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等均应经过有关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人员条件: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等均应经过有关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发动机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管理能力,并了解发动机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熟悉汽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等。同时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相应开业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等。同时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相应开业条件条件。条件条件。 《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维修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消防法》第十六条 《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预案等。 《消防法》第十九条 《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安徽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 《安徽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育。

(二)“淮南黄埔置业”。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严格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不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安徽泉山湖商运公理能力。与“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和“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分别签订的司”和“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分别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管理职责。○○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第二十二十四条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三)“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该单位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法定代表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责任,将事发场所租赁给作全面责任,将事发场所租赁给不具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未经安全生产条件并未经过机动车维修许可的经营户过机动车维修许可的经营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在业务。在与与“经营部”经营户宫宇“经营部”经营户宫宇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和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和《淮南国《淮南国 际汽配城商户经营承诺书》 际汽配城商户经营承诺书》中,未约定中,未约定双方安全双方安全生产生产管理管理职职责,责,未及时未及时督促督促事故事故单位消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单位消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 《安全生产法》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当如实记录在案。

(四)“安徽南山物管公司”。该该单位单位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未严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未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未明未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项目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事故单位履行确项目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事故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和义务,《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和义务,20162016年年1010月下达的月下达的《商《商铺消防安全检查告知书》,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铺消防安全检查告知书》,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除隐患隐患,未,未协助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消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工作,未督促“经营部”制定火灾逃生,未督促“经营部”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开展火灾逃生演练预案,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五)“淮南经开区”及部门。

1.

  1. 经贸发展局经贸发展局,,未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未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 第11款、款、《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经贸发展局经贸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第六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第六条和《《关于印关于印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的通知》经贸发展局》经贸发展局职责第四职责第四条条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治理工作,未未及时及时发现事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事发现事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事故单位及时消除隐患故单位及时消除隐患。。○○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淮南经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经贸发展局(安全生产监 淮南经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经贸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第六条督管理局)职责第六条 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印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经贸发展局职责第四条 《关于印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经贸发展局职责第四条,负责,负责重大项目谋划、管理和实施工作。重大项目谋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2 2..淮南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淮南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未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六十二条第十二条第11款、款、《国务院《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四条第第11款款、《关于印发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关于印发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第二条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主要职责第二条等等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未未及时及时发现发现事故单位事故单位非法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并将违法事实通报相非法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并将违法事实通报相关审批部门关审批部门。。○○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关于印发淮南 《关于印发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主要职责主要职责第二条: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第二条: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

3..淮南经开区公安消防部门淮南经开区公安消防部门

( (11)淮南)淮南经开区经开区公安分局,未按照《安全公安分局,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条第11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11款、《消防监督检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第查规定》第四条第11款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第11款、《款、《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单位界定标准》第一条第》第一条第11款、《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安局直款、《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安局直属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属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的各分局主要职责、《关于印发全区“家确的各分局主要职责、《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将“国际将“国际汽配城”列入汽配城”列入20162016年度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组织、指,认真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建筑面积在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建筑面积在1000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县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县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场(商店、市场);…… 《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安局直属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安局直属及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明确确各分局主要职责各分局主要职责,开展“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开展“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等要求。 ( (22))淮南经开区振兴路派出所,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淮南经开区振兴路派出所,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第六十二条第11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11款、《消防监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第督检查规定》第四条第22款、《淮南市消防条例》第十四条、款、《淮南市消防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真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真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共同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共同做好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做好辖区内消防监督工作。○○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第第22款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区消防监督工作……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对 辖区内 辖区内“家庭式商铺(作坊)”“家庭式商铺(作坊)”进行划片摸排登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等职责。进行划片摸排登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等职责。 ( (33)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未按照)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条第11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款、《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11款、《消防监督检款、《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查规定》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11款、款、《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派出所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徽省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徽省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界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11款、款、《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一条第位界定标准》第一条第11款、《关于印发武警淮南市消防支款、《关于印发武警淮南市消防支队大(中)队工作职责、权限暂行管理规定(政工、战训部队大(中)队工作职责、权限暂行管理规定(政工、战训部门)的通知》门)的通知》明确的职责明确的职责、、《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将将“国际汽配城”列入“国际汽配城”列入2016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认真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四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徽省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徽省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位界定标准的通知》中界定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界定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场所)如下:单位(场所)如下:商场(市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宾馆(饭店、招待所、招待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建筑面积小于(一)建筑面积小于10001000平方米县经平方米县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建筑面积在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建筑面积在1000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县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县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关于印发武警淮南市消防支队大(中)队工作职责、权限暂行规定管理规定(政工、 《关于印发武警淮南市消防支队大(中)队工作职责、权限暂行规定管理规定(政工、战训部门)的通知》明确的战训部门)的通知》明确的消防大队消防大队职责职责第三条第三条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督促整改火险隐患。促整改火险隐患。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区“家庭式商铺(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三,按照“三清查、三落实”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清查、三落实”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 (44)“)“淮南经开区淮南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工委、管委会,未全面认真贯彻党,未全面认真贯彻党 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对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

(六)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运管所)。

(六)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运管所)。未按照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11款、款、《道路运输条例》第五《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内容和第四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有关内容和第四十九条九条第第11款款、《关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关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的下属机构职责规定、淮南市大的批复》中明确的下属机构职责规定、淮南市大通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通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等,认真开展辖区内的通知》工作部署等,认真开展辖区内非法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经营活动“打非治违”工作,活动“打非治违”工作,严肃查处取缔管辖区内事故单严肃查处取缔管辖区内事故单位自位自20142014年年1212月至事发时月至事发时的非法经营行为。的非法经营行为。○○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行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八条第八条 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自动变速器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违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2倍以上倍以上1010倍以下的罚款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1万元的,万元的,处处2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关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下属机构大通交通分下属机构大通交通分局(运管所)职责第四条局(运管所)职责第四条 负责对本辖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经营负责对本辖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经营者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者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 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 2015年年1111月月,,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铸安”行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动的通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打非治违””,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等)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等)

(七)淮南市

(七)淮南市消防消防支队支队。。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淮南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和《淮南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落实党委政府消防工作的部署安排,消防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认真组织、组织、指导开展指导开展辖区辖区商场(市场)商场(市场)等等公众聚集场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公众聚集场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未及时消除未及时消除

事故单位 事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职责对。未按职责对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工作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进行指导督促,对其存在的问,对其存在的问题失察。题失察。 综上, 综上,该起事故该起事故是一起企业非法从事是一起企业非法从事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经营活经营活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工委、管工委、管委会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打非治违和打非治违和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纪规定,对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纪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2(2人人))。。

1.

  1. 王小强王小强,,“经营部”经营者,未申请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经营部”经营者,未申请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等经营业务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等经营业务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管理极其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1. 宫宇,“经营部”合伙人,与“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宫宇,“经营部”合伙人,与“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中,明确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并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中,明确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并签署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守法经营等签署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守法经营等1313项承诺,项承诺,同为“经营部”的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同为“经营部”的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二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的人员人员((44人)人)。。

  1. 汪凤云,“淮南黄埔置业”和“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 两家经营单位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未履行《安全生安全生产法产法》第第十八十八条条规定的规定的职责要求,职责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2款、九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建议撤销其“淮南黄埔置业”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列职责: ( (一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二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四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五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六六))组织制定并实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 (二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三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 (四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

  1. 王冬阳,王冬阳,“淮南黄埔置业”和“安徽泉山湖“淮南黄埔置业”和“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商运公司” 两家经营单位两家经营单位的副总经理,任期内未的副总经理,任期内未履行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二十二条第条第55、、66款规定款规定职责要求,违反《安全生产法》第职责要求,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百条,建议对其建议对其处以处以1000010000元罚款。元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 (二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三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四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 (五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建议;; ( (六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七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1. 胡俊,胡俊,“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安徽南山物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主决策机构主

要负责人 要负责人,,任期内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任期内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条第22款规定的职责要求,依据款规定的职责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第九十一条条第第22款、九十二条第款、九十二条第22款规定,款规定,建议撤销建议撤销“安徽南山物管“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处上一年年收入董事长职务,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40%的罚款。的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列职责: ( (一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二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四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施;; ( (五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六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 (二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三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 (四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4.

  1. 周亚,周亚,“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台湾项目城服务中心”“安徽南山物管公司台湾项目城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经理,经理,该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任期内未履行《安全生产法》任期内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第二十二条第55、、66款规定职责要求,违反《款规定职责要求,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7777号号修改)第修改)第四十五四十五条,建议对其处以条,建议对其处以70007000元罚款。元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 (二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三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四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 (五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建议;; ( (六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七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1000元以上元以上1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三)建议给予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的人员((55人)人)。。

  1. 戚宗善, 淮南经开区经贸发展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事故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处分。○○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第八八条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以下建议给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以下建议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均引用此条款)予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均引用此条款)

  1. 雷洋,淮南经开区振兴路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消防工作,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未按规定督促检查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同上),建议给予警告处分。定(同上),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3 3..陈广伟,陈广伟,20152015年年1111月任月任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淮南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20162016年年1111月调任凤台县消防大队月调任凤台县消防大队大大队长,队长,主管消防业务工主管消防业务工作等,未按规定将“国际汽配城”列入作等,未按规定将“国际汽配城”列入20162016年度消防安全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重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九条规定建议给予警告纪律条令》第八十九条规定建议给予警告处分。鉴于该同志系现役军人,由事故调查组移送相关处分。鉴于该同志系现役军人,由事故调查组移送相关材料交相关部门处理。○○注注 ———————————— ○ ○注注《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九条 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以下建议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均引用此条款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以下建议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均引用此条款 4 4..王东,淮南经开王东,淮南经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副局长,,分管消防分管消防等等工作,工作,联系联系振兴路派出所振兴路派出所,,未按未按规定将“国际汽配城”列入规定将“国际汽配城”列入20162016年度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组织、指导和督促,认真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机关和相关机关和企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同上),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5 5..沈辉沈辉,,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运管所)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运管所)局长(所局长(所长),主持全面工作,长),主持全面工作,未按照未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辖区内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辖区内非非法法从事机动车维修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经营活动“打非治违”工作,未严肃查处活动“打非治违”工作,未严肃查处取缔管辖区内事故单位自取缔管辖区内事故单位自20142014年年1212月至事发时月至事发时非法经营行非法经营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为,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同上),建议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同上),建议给予警告处分。给予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

(四)建议给予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或或批评教育批评教育的人员的人员((44人)人)。。

1 1..程金宝,淮南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程金宝,淮南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单作,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单位非法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并将违法事实通报相关审批位非法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并将违法事实通报相关审批部门,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部门,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建议给予诫勉谈话诫勉谈话。。 2 2..徐少武,淮南经开区振兴路派出所所长,主持全面工徐少武,淮南经开区振兴路派出所所长,主持全面工作,未按规定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人员开展辖区内消防安作,未按规定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人员开展辖区内消防安 全工作,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 全工作,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诫勉谈话。,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3 3..朱玉波,淮南经开朱玉波,淮南经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局长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对淮南对淮南经开区经开区公安分局未按规定消除公安分局未按规定消除“经营部”“经营部”消防安消防安全隐全隐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议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 4 4..胡涛,胡涛,“淮南经开区”管委会“淮南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经贸发展副主任,分管经贸发展、、消防等工作消防等工作,对,对经贸发展局和经经贸发展局和经开区消防大队未按规定消除开区消防大队未按规定消除“经营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经营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任,建议给予建议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

(五)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五)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22个)个)。。

1.

  1. “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徽泉山湖商运公司”,存在多项违反《安全生产法》行为,是事故责任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行为,是事故责任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建议给予其规定,建议给予其99.999.9万元行政罚款。万元行政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生产法》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2.

  1. “安徽南山物管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安徽南山物管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条第11、、66款行为,依照该条款规定,建议给予其款行为,依照该条款规定,建议给予其4.994.99万万元行政罚款。元行政罚款。○○注注

—————————— —————————— ○ ○注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 (二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 (三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 (四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 (五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 (六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 (七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六)建议相关行政问责的单位。

  1. “淮南经开区”经贸发展局、淮南经开区公安分局负有指导、督促和检查辖区内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和依法依规经营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以上部门向“淮南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 淮南市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负有组织、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其向淮南市消防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 “淮南经开区”管委会负有领导、督促和检查辖区内消防安全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其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淮南

(一)淮南市要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淮南市要结合全省持续开展的“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深入开展摸排登记,建立“一户一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准,逐户登记。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严格落实 “四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纠正,从严从重查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淮南市要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并结合正在部署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大型市场内集经营、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同时要不断加强“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消防信息化技术水平建设,鼓励推广此类场所使用技防设施,要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尤其是普及全民消防法律法规及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技能,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综合素质,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淮南市要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运营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要要以以本次事故及其暴露出的本次事故及其暴露出的问题为导向,问题为导向,牢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严格按照按照项目规划批准的项目规划批准的经营范经营范围组织运营,围组织运营,严格租赁市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对严格租赁市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对需要许可的需要许可的

经营行为 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杜绝将经营场所租赁给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杜绝将经营场所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户从事非法经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户从事非法经营。同时物业管理企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要业要将将经营户经营户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依法设置专职安全责任体系,依法设置专职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全面开展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全面开展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等工作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等工作,,确保确保市场市场安全营运。安全营运。

源文件:06_境外及港澳台调查报告/2017/港澳台/2017_台湾_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2·16_17·2_较大_火灾_调查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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