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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凤台较大火灾整改评估报告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0 年份:2020 大小:20.0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1:33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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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凤台县“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0 年 5月 28 日 1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尚塘村一沿街商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65.3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21〕64号),淮南市凤台县“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年 11月 16日,省政府函复原则同意《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2020·5·28”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皖政办复〔2020〕417号)(以下简称“批复意见”)。2021年 7月 2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批复意见》组织开展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2022 年 1月 11 日,在淮南市安委会办公室自评基础上,评估组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开展现场评估,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梳理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

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淮南市、凤台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追究中陈某某行政处罚未落实,其余责任追究已落实。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情况(2 人)

  1. 单某某,起火店铺经营人之一,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1. 单某某,起火店铺经营人之一,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1 人)

  1. 陈某某,“海尔专卖店”经营人。2021年 6月 16日,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对陈保青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2万元((淮)应急罚〔2021〕二-1号);2021年 8月 9日,向陈保青下达加处罚决定书,加处罚款 2万元((淮)应急加罚〔2021〕二-1号);2021年 12月 22日,淮南市应急管理局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三)相关公职人员和单位处分落实情况

  1. 相关人员(9人)

(1)刘某某,凤台县公安局尚塘镇派出所所长。2021年 1月 4日,凤台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记过处分(凤监〔2021〕1号)。

(2)刘某某,凤台县公安局尚塘镇派出所副教导员。

2021年 1月 4日,凤台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警告处分(凤监〔2021〕2号)。

(3)孙某某,尚塘镇市容环卫所所长。2020 年 12 月 18日,尚塘镇人民政府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尚政字〔2020〕111号)。

(4)孙某某,尚塘村委会书记、村长。2020 年 12 月 18日,中共凤台县尚塘镇委员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尚发〔2020〕96号)。

(5)宋某某,尚塘镇党委书记。2020 年 12 月 19日,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郭某,尚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1 年 1 月 4日,凤台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警告处分(凤监〔2021〕3号)。

(7)梁某,尚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1年 1月 4日,凤台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凤监〔2021〕4号)。

(8)孙某某,尚塘镇人民政府安监办主任。2020年 12月 18 日,尚塘镇人民政府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尚政字〔2020〕110号)。

(9)何某,凤台县委常委、副县长。2020年 11月,何某向凤台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 相关单位(5家)

(1)尚塘村委会,2020 年 11 月 24 日,尚塘村委会向尚塘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尚塘镇市容环卫所,2020 年 11 月 20 日,尚塘镇市容环卫所向尚塘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凤台县公安局尚塘镇派出所,2021 年 1 月 25 日,尚塘镇派出所向凤台县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尚塘镇人民政府,2020 年 11 月 25 日,尚塘镇人民政府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凤台县人民政府,2021 年 1月 4日,凤台县人民政府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凤政〔2021〕7号)。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2020年 5月,淮南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淮办秘〔2020〕28 号),要求各县区、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 6月,市委召开政法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压实县区消防责任、加强乡镇专职队伍建设等工作,明确由市委督查考核办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市政府召开政府党组会,决定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围绕农村消防安全,探索组建乡村消防队伍。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先后 5次调度消防安全。

2020 年 7 月,凤台县安委会印发《凤台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凤安〔2020〕6号),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和企业主体责任。同年 8月,凤台县安委办印发《关于成立凤台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凤安办〔2020〕11 号),成立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立 18 个专项工作组,县安委会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021年 5月,尚塘镇印发《关于调整尚塘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职责的通知》(尚发〔2021〕58号),明确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两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村两委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文件明确了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着重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2020年 7月,淮南市委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万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 8月 9日,全市范围内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19768条。2021年 3月,淮南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1〕14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消防长效监管机制。

2020年 6月,淮南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淮安办〔2020〕30号),淮

南市消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淮防办〔2021〕12号),淮南市公安局按照淮南市政府和市消委会的部署,制定了《淮南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火灾

防控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联合消防、文旅、民

政、应急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全市 154 家公共建筑、473 家新建小区、227 家老旧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288家家庭生产加工作坊、7323处“三合一”场所完成隐患整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2760份,已整改 1820 家。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在物业小区开展“打开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启动 10次“蓝剑除患”系列行动,检查各类社会单位 1620家,发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3000余处。

2020年 6月,凤台县印发《关于开展家庭式商铺(作坊)等小场所和自建房、居民住宅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为期 3个月的消防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单位 1150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33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21份,临时查封 3 家,行政处罚 23 家。凤台县公安局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家庭式商铺(作坊)、“三合一”等小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共检查单位场所 1974家,其中“三合一”场所 1458家、小旅馆 80家、网吧 36家、敬老院 23家、加油站点 59家、其他场所 358家;排查安全隐患 1169 条,已整改 663 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1147 份;处罚场所 9家。

2021年 2月,凤台县消委会印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

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凤防〔2021〕3号),此次行动,县公安局组织摸底排查“三合一”违规住人场所 1427家,发现隐患 1509处,对涉及消防设施、防火隔离、烟感报警、私拉电线、堵塞通道、疏散标志灯违法行为现场责令改正 1273处,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236份。事故发生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检查单位 1150 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33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21份,临时查封 3家,行政处罚 23家。

(三)持续强基固本,提升消防能力建设。

2020年 9月,淮南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府办〔2020〕14号),成立灭火与消防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较大以上灭火与消防救援行动和联合演练。文件明确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日常工作制度、联动响应级别和联动响应流程和灾情报送办法。

2021年 1月,淮南市政府出台《淮南市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4 年)》(淮府办秘〔2021〕1号),对 2020-2024 年淮南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做出中长期规划,截至 2021年 9月,全市共投入专项经费 3491.35万元,采购 7辆执勤车辆、1.5万件套器材装备。同年 3月,印发《关于印发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1〕14号),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按照乡村防灾减

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目前,共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23 个、社区微型消防站 208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 261个。

2020年 6月,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由各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城区、乡镇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队长、专职队员采取分批集训的方式开展轮训工作。2020年度淮南市共组织两批轮训,轮训覆盖全市乡镇、企业、微型消防站的消防队员 220余人,进一步提升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切实发挥好专职消防力量在补充一线执勤实力和扑救城乡初期火灾方面的作用。

2020年 11 月,凤台县安委办印发《凤台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凤安办〔2020〕12号),要求有关单位强化消防能力建设,乡镇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标准配齐人员和必要器材装备,建立健全消防车辆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消防车辆装备目前未配备到位的乡镇,要充分利用现用的企业消防队、洒水车等力量。

2021年 5月,尚塘镇印发《尚塘镇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尚政字〔2021〕42号),建立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目前形成镇政府为

一级网格,下辖 13个二级网格,104个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级网格长和责任人,建立了微型消防站;目前,全镇排查 298家商铺,新配备灭火器材 810个,安装应急照明灯 390盏,安装烟感报警器 520个。

(四)发力教育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后,淮南市及凤台县相关部门、单位加大消防工作宣传力度。淮南市公安局依托淮南电视台、淮南交通广播、淮南日报、淮南发布等各种媒体媒介,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技能知识,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2021年上半年,全市各派出所共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000 余次,发放各类防宣传卡片、宣传手册 6000 余份,发送消防提示短信 5万余条,组织近 700余人参加了消防志愿者活动。2021年上半年,凤台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一是在城区居民小区和农村村镇集头设立社区消防宣传示范点;二是在县公安局网页发布各类消防动态信息、简报、交流材料;三是结合“六五”普法、消防“五进”等活动,进行现场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四是联合房管局、电视台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五是对辖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负责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5600 余人次。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以 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关键节点为契机搭建宣传舞台、设置宣传展板、组织志愿者散发宣传单,相继开展了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微型消防站消防技能比武竞赛,有力推动了社会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凤台县消

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印发冬春火灾防控等宣传资料 3000 余份,印发电梯等火灾逃生知识宣传板 5000 块。2020 年 12 月份培训县乡镇安全专管员 86 人,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 243人;2021年以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国家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事故发生后,尚塘镇组织成立消防宣传培训队伍 2支,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进行现场教育;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加强消防安全的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

(五)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022 年 1月 13 日,评估组一行现场查看了事故建筑和尚塘镇沿街部分店铺。通过检查,发现尚塘镇开展隐患排查存在漏洞,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闭环管理,有关部门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如:事故建筑未整改到位,未进行危房鉴定,过火广告牌未拆除,过火房屋未进行彻底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尚塘镇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如:多处店铺设置的烟感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部分场所影响消防安全的防盗窗未进行有效处置。违规住人的现象仍然存在,存在多处影响消防安全的大型广告牌未进行处置。

四、评估意见

综合评估后认为,《批复意见》印发后,淮南市、凤台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强力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提升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整改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从评估情况看,还存在行政处罚未落实、事故建筑整治不彻底、整改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要较真碰硬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切实落地。对照《批复意见》及时跟踪调度,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确保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处罚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事故建筑整改相关规定,对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置,拆除事故场所过火广告牌,全面排查安全漏洞,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二是要举一反三彻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沿街商铺烟感报警器安装的技术指导和验收,确保烟感报警器正确安装并投入使用;要加大防盗窗的“开窗”整治力度,认真开展违规搭建和违规设置广告牌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扩大消防宣传培训覆盖面,凝聚监管合力,举一反三堵塞安全漏洞,消除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是要结合全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力争通过集中排查治理,摸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等关键环节,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

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

附件:1.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1. 工作建议清单

附件 1

存在问题清单

淮南市、凤台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未落实到位。如陈某某罚款处分未完全落实。2.事故建筑未整改到位。如过火房屋未进行危房鉴定、未进行有效处置,过火广告牌未拆除,存在安全隐患。3.专项整治行动存在漏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不够,监管部门要凝聚监管合力。如尚塘镇针对“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彻底,多处店铺设置的烟感报警器未正确安装或未投入使用,部分场所影响消防安全的防盗窗未进行有效处置,存在多处影响消防安全的大型广告牌未进行有效整治,违规住人的现象还未彻底根除。4.消防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如凤台县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域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淮南市、凤台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要较真碰硬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切实落地。对照《批复意见》及时跟踪调度,确保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处罚落实到位,确保事故建筑整改落实到位。2.要举一反三彻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要扩大消防宣传培训覆盖面,凝聚监管合力,消除系统性安全风险。3.要结合全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
源文件: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2020/2020_安徽淮南凤台较大火灾整改评估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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