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8
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6.17”较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2021年11月16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及双峰县安委会办公室,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6.17”较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情况及评估结论
双峰县委、县政府在“6.17”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痛定思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6.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工作要求,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排查隐患、全面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四条整改防范措施
-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健全了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双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县消安委主任每月调度消防安全、定期召开消
防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考核评价、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6.17”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全面梳理寄递物流业消防监管职责,厘清工作边界,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以“双府阅〔2020〕19号”会议纪要明确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物流运输与物流运输企业(物流园)的消防监管,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其他物流行业的消防监管。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的主体责任,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全县16个派出所接入消防检查监督系统。二是巩固并提升了网格末端管理水平。完善了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分安全网格,划分县、乡、村、村组四级安全网格3080个,并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划分县直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二级安全网格1086个,配齐网格力量,严格落实网格长、网格员职责。永丰街道增设消防安全办公室,明确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做实网格化管理,以居民小组、居住小区为单元,构建“全覆盖、无盲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设立网格333个、微网格1210个。
-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针对“6.17”事故暴露出来的“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末端管控缺位”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对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老旧办公楼、商场市场、餐饮宾馆、旅游景区、学校医院、高层建筑、休闲娱乐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三合一”“多合一”以及城乡结合部利用民房作仓储等行为,发动社区管理人员、村支两委、小区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10月,全县累计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2200处。其中,在“6.17”事故中存在管理责任的单位立行立改,活动开展效果较好。永丰水陆派出所对辖区内328家重点监管单位,每周进行了定期检查,累计检查1634次,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重大违法行为案件3起。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累计检查单位1614家次,行政处罚53起,临时查封21处,挂牌督办19家、责令“三停”20家。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动检查人员258人次,共检查物业服务企业26家,对全县82个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隐患52处,当场整改32处,下发整改文书20份。
- 加强“新业态”火灾风险防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创新“新业态”火灾风险防范模式。在规范引导各种“新业态”的发展,明确牵头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双峰县实施了消防“4+X”联合执法模式,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为主,联合乡镇、街道以及县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旅局等部门,聚焦物流、快递、电动车等“新业态”“新情况”的火灾风险防范,加大了联合综合执法力度和频率。二是加大了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和消防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县财政安排2500余万元资金加大消防装备物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其中消防二站建设投入2000万元,公寓楼建设投入200万元,新建40个消防栓、维修87处消防栓共投入120万元;组织开展“消防器材进万家”活动,按照“群众出一点,政府补一点,厂家让一点”的原则,鼓励居民每家每
户按2个灭火器补贴20元的标准购置消防器材,目前,居民个人报名购买灭火器共3618个。对14支建成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财政资金每年各类补5万元;在全县478个行政村和46个社区建立村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县财政奖补每个1万元用于统一采购消防器材,共计投入524万元;由县财政资金为每名志愿消防队员每年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强化消防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火灾防范自救能力。一是强化了宣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组建消防大队宣传服务队,发动478个行政村和46个社区志愿消防队员,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模式开展“消防宣传进万家”活动;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10次,发放《党政机关干部消防安全培训教材》8000本、《消防安全知识漫画读本》2万册及其他消防安全宣传单5万份,“村村响”农村消防安全广播提示每天2次轮番播放;利用双峰网、县广播电台、乡镇街道宣传栏等渠道,以及培训会、播放火灾警示宣传片等手段,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升群众火灾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强化了培训。依托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宣传、消防器材进万家”活动,采取分行业、分单位、分重点、分人员、分时段、分批次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器材使用演示等活动。“6.17”事故发生后至今年11月,累计集中培训社会单位2324家次,轮训乡镇街道、村支两委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员6.1万人次,开展消防培训3675场次41万人次。2021年3月19日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时,组织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派出所、部分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消防知识
考试,并现场观摩消防执法检查。三是强化了大练兵。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六熟悉”工作和远程供水能力测试,2020年下半年以来熟悉重点单位90余次,熟悉道路水源30余次,重新制作和修订重点单位及火灾隐患高危单位灭火作战数字化预案110份;联合双涟油库、烟草公司、曾国藩学校等化危企业或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实战化灭火救援演练50余次;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联勤联训机制,举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比武活动,组织23支来自全县的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实训实战,推动全县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提升。
(二)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 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对3人追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3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肖枝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王强、江映辉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
- 认真落实党政纪处分意见。对3名责任人依规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 认真落实组织处理和其他处理意见。对6名责任人依规进行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履职约谈。作出深刻检查的6家单位,已由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中心落实到位。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4家,已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落实到位。
- 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决定。涉事企业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
心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已由双峰县市场管理局落实到位。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组综合研究认定,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6.17”较大火灾事故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体现了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评估结论为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部门对双峰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双府阅[2020]19号)关于物流行业消防监督职责分工规定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物流配送门店底子不清。双峰县商务粮食局对类似于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的物流配送门店摸排不到位,其建立的大商贸物流单位名单未包括物流配送门店。二是对物流配送门店检查存在缺漏。2021年,双峰县商务粮食局未对物流园外的物流配送门店进行检查;双峰县交通运输局对会议纪要有关职责分工存在分歧,只对寄递企业进行检查。
(二)永丰水陆派出所对个体工商户、“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抽查)比例较小,对其确定的328家重点检查单位火灾隐患的闭环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小区物业管理亟待加强。城区82个小区中,仅46个聘有物业管理单位,发生“6.17”事故的嘉信华庭小区仍没有聘请物业管理单位。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案件应及时移交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单位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
真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明晰双峰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双府阅[2020]19号)关于物流配送门店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厘清商务粮食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管理物流配送门店的职责边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实际经营业务信息共享、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合力。
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图〕26\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