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_江西抚州_金溪何源镇9·15较大火灾整改评估报告.md
title: "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较大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source: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saved: 2026-07-31 type: 火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tags: [类型/整改评估报告, 场所/住宅自建房, 场所/消防设施工程, 场所/地下空间, 原因/电气故障, 等级/较大事故, 等级/亡人火灾, 地域/江西, 年份/2023]
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较大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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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较大火灾事故问题整改和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抚州消防
作者: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发布日期:2023-12-22 09: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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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21时许,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101平方米。事故发生后,抚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公安、应急、消防、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及金溪县人民政府组成的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火灾事故调查组,全面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23年1月4日,市政府批复同意了《抚州市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赣府厅发〔2022〕37号)及《抚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抚府办字〔2021〕35号)相关要求,抚州市政府组织成立金溪县何源镇彭家村委会桥头村小组王某富民宅“9·15”较大火灾事故整改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火灾事故整改和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6月27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政府领导,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此次整改评估工作,市公安、应急、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加。金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消防大队开展自评认为符合评估条件后,评估组于11月9日赴金溪县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市政府批复意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属地政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金溪县委、县政府,何源镇党委、镇政府按照有关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 何源镇党委、镇政府已于2022年9月16日就何源镇彭家村发生“9·15”较大火灾一事向金溪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 彭家村党支部、村委会已于2022年9月23日就何源镇彭家村发生“9·15”较大火灾一事向河源镇党委、镇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何源镇党委、政府,彭家村党支部、村委会7名相关人员已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依据相关规定留档备查。
三、事故防范和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扛起守护消防安全政治责任
事故发生后,金溪县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教育大会,县委书记张文贵对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落实,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金溪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加强房屋火灾防火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开展老旧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下沉到一线开展督导,针对老屋电线、结构安全、独居老人用火用电等情况,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详细台账。《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金溪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学习,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刻学习事故教训,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事故发生以来,县政府先后10余次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与13个乡镇、8个行业主管部门、6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状》,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构建完善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格局。
(二)加大投入,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
金溪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建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实现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全覆盖”,在现有8个乡镇消防队基础上,计划在何源镇、陆坊乡、石门乡和陈坊积乡等4个乡镇建成乡镇消防队,配备6名专职消防员和1辆载水量不少于3.5吨的水罐消防车,截至目前,何源镇、陈坊积乡乡镇消防队已完成建设并纳入统一联勤联调联战体系。金溪县以浒湾镇为试点,各行政村按照“一室一队一车”模式(一个供学习培训用的专兼职消防活动室、一支群众志愿消防队、一台小型消防车)建设村级志愿消防队,村“两委”负责人为本村志愿消防队队长,队员由村干部,党员骨干、民兵、护林员等组成,每个志愿消防队不少于8人,配备一台小型消防车(包括消防电瓶车、消防三轮摩托车)和个人防护服、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斧、手抬机动泵等基本器材装备,主要负责所在村落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金溪县水利局出台《关于建设金溪县乡村消防水源的实施意见》,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村庄整治、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同步规划建设,截至目前,在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村主要路口和住户相对集中区域建设市政消火栓23个,未具备条件的乡镇修建消防水池3个,在河流、水库、塘坝等地建设消防车取水码头67个。
(三)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事故发生后,金溪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乡镇消委会成员调整,进一步建立完善消委会“四有机制”。各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能够深刻吸取事故发生教训,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履职尽责,强化安全监管。县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等制度,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编办批复同意消防大队设立3名事业编用于指导全县各乡镇防火和消防宣传工作,各乡镇在综合执法队人员编制总量内明确2名事业编制人员从事防火和消防宣传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各乡镇派出所依法对“九小场所”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农村自建房、“九小场所”等特点针对性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基本常识。县消防大队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提请区消委会开展专项整治10余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对派出所、乡镇消防所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帮助各村委会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事故发生以来,消防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检查7次,开展技术服务指导5次,帮助制定灭火预案并指导开展培训、演练14次,对易发火灾的农村老屋老宅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260具。县民政局提请政府印发《金溪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对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开展消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健全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县住建局对全县农村老旧房屋进行排查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房屋隐患整改内容。事故发生以来,已完成36栋老旧房屋改造。县农业农村局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农业发展建设,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坚持系统治理,重点领域强化消防安全整治。何源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消委会主任,共抓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为各村委会配备消防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设备,设立农村志愿消防队,常态化开展辖区消防巡查、宣传工作。彭家村将消防安全管理、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照料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设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采取结对子、定向帮扶、分片包干等方式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广泛宣传,扩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
金溪县利用全县200余个应急广播终端早中晚定期在各村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常识、集中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依托各村文明实践站点,将消防知识纳入村文化活动室、村民服务活动中心等建设内容,明确由各乡镇政府专职队员参与日常管理,积极破解“内容无人更新、活动无人开展、站点无人管理”的问题。全县乡镇实践点挂牌26个,融入消防元素200余处。利用实践点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授课40余场,受教育村民2000余人。以浒湾镇为农村消防工作试点,打造浒湾镇中洲村消防文化广场宣传阵地,广场引入具有消防元素的滑滑梯、秋千和人偶打卡点等设施,吸引村民们主动参与、融入宣传活动当中。在浒湾镇实践点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文明实践消防”精品实践站,进一步丰富农村消防宣传载体。县消防大队利用消防摩托车“轻、小、快”的特点,打造全省首支消防宣传轻骑兵,实施消防宣传“进百村”计划。每周定期深入偏远山村,采取走街串巷的形式,通过“一次乡间小课堂”将消防知识送入集镇、田间。在乡镇政府专职队中全面推行“三员一队”工作,坚持将防火巡查与宣传同步开展,利用车载装备展示消防装备器材、组织消防游戏有奖参与、亲身体验等活动,形成“看、学、玩”于一体的特色消防宣传服务。坚持“个体实操实训场所疏散演练”相结合。针对农村“九小场所”和村民两个层面,组织开展由村民参加的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实操实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全面铺开“平安进群”工作,主动加入全县15个网格的工作群,以消防宣传员的身份定期推送防火提示,预警火灾风险,回应群众关切。火灾发生以来,已分类分批培训“准消防员”2000余人,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78余场。村民及时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5起,村级消防志愿队发现火灾隐患20余处,扑救初期火灾6起。
四、评估结论和工作建议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金溪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有效提升了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问题整改和针对性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为深化工作举措,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消防工作日常督导考核机制。要将消防安全考评纳入党政班子日常考评内容,在配齐配强乡镇、村委会消防装备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县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乡镇消防所实体化运行,防止出现消防装备日常无人管理、火灾时无人会用、损坏长期无人维修等影响消防救援的情况。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汲取本起火灾事故教训,精准研判辖区内火灾风险,持续对辖区内农村老旧住房特别是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住所进行排查整治,定期深入现场跟踪复查,防止问题反弹、隐患“回潮”。要扩大消防宣传培训覆盖面,凝聚监管合力,举一反三堵塞安全漏洞,消除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能力建设。要结合“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编修,进一步修订完善乡镇消防规划,持续推进队站建设,推动新建、补建市政消火栓工作,建强消防基础设施,填补灭火救援力量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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